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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開堂審案(5) (第1頁)

李守義作為一村的里正,經常跟官府打交道,倒也不懼。

“李家村里正,李守義,見過知縣大人。”

何知縣點點頭:“起來回話。李守義,公堂之上不得妄言,本官的問題,你須得如實回答。”

“是。”

“李守義,你即是李家村里正,那么本官且問你,李壽此人,品行操守如何?家中父母尚在,他為何會提出分家,后為何又被過繼,從而與生身父母斷絕來往?”

李老漢站在一旁干著急,右眼皮突突直跳,心里直打鼓。

李守義從容答道:“回大人的話,李壽為人忠厚老實,他們一家在村里風評極好。至于分家一事,小人與諸多族人都在場,也算是見證人,李壽此舉實屬被逼無奈。

當時李家興夫婦欲將李壽的一對雙胞胎閨女發賣,與人為奴,李壽抵死不從,故而提出分家。李家興一氣之下便要將他逐出家門,我李氏族長心善,這才轉而將他過繼到已故族人李家遠名下做嗣子。

李壽過繼之后,李家興夫婦心有不甘,多次上門吵鬧生事。更有甚者,李馬氏用麻袋裝了石頭,想濫竽充數,將之當做紅薯賣與李壽。李壽念著他們的養育之恩,不忍將她送官府處置。后便由族長做了決斷,叫他們斷絕了往來。”

他的說辭與李老漢先前所說,出入甚大,堂下一片嘩然。

百姓們議論紛紛,有人質疑李守義說辭的,也有人指責李老漢夫妻黑心肝的。

老族長并幾位德高望重的族老紛紛站出來響應,表示自己當時也在場,可以作證,李守義所說全部屬實。

接著,李守義又呈上了兩份物證,一份是當年李老漢欲賣明香、明秀時,親筆手書的賣身契;另一份則是李氏族志,族中所發生的大事,族志上皆有記載。

這便是鐵證如山了。

何知縣低頭看完手中的物證,目光銳利的看向李老漢。

李老漢嚇得直冒冷汗,卻還是故作鎮定的站在原地。人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知縣大人總不能因為這個治他的罪。

何知縣繼續發問:“李守義,有關李壽偷竊李家興祖傳秘籍一事,你又知道多少?”

李守義如實作答:“回大人的話,小人并不知曉此事。只是,這事情也有些蹊蹺,李氏一門,同宗同族,傳承了數百年,小人卻從未聽家中長輩提及過家族有祖傳秘籍一事。”

“李家興,此事,你又如何解釋?”

李老漢擦了把冷汗,繼續胡編亂造:“回大人,那秘籍是草民的母親所傳承,與李氏一族無關。”

這案子審到此處,何知縣心里已經有底了,他轉過頭,給馮師爺遞過去一個眼神。

一旁的馮師爺立馬會意,唱喝道:“傳證人,李明月上堂。”

應莊嬤嬤的強烈要求,明月戴了頂帷帽現身。

“李壽次女,李明月,見過知縣大人。”

何知縣叫了起。

“江捕頭說,那本祖傳秘籍,在你身上?”

明月曲膝應是,從懷中拿出來三本破舊不堪的古書,書皮顏色倒還依稀可辨,依次為青色、黃色、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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