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    護眼關燈

誰,撫我之面人氣小說 第142章 (第1頁)

不是因為DNA技術的存在,只要那兩只豬的黑毛不掉色,這事將成為不解之謎!

在我們上到初中的時候,柳宇的父親在田地里打農藥把自己毒死了,他哭得死去活來,最后繼承了他爸的摩托車,摩托就像他的父親一樣陪伴著他,所以,陪他去任何地方。

三天前,我們一起高中畢業,我說,你那么喜歡騎摩托,起碼考個駕駛證吧,總不能一首寄托于運氣,要是被抓住就麻煩了。

他叫我和他回去一起考,但我有更重要的事——打工。

下午到了上班的地方,一路上看見好多的高樓大廈,那是真正的高樓。

我的工作是蹲在樓板上用工具和鐵絲把橫著豎著的鋼筋固定起來。

一個星期后,我的表弟輟學來和我做一樣的工作,因為年長三歲,所以順利成為他的領頭人。

我們在休息的時間會騎自行車到處瞎轉,去翠湖看大爺吹拉彈唱、海埂大壩看海鷗、看滇池工人撈水葫蘆、騎自行車巡盤龍江而上。

最喜歡去有水的地方,原因是在昆明想去山上得騎好遠好遠。

在鋼筋混凝土的叢林中,這些水域是難得的凈土,其實水也并不干凈,但好過沒有。

表弟是我們村的明星,做到了真正意義的人見了怕,狗見了嫌棄。

這里沒有用夸張的修辭手法,因為在我們村,被他收拾過的人和狗并不少,我上三年級的時候,他上學前班,我都準備上大一了,他才上初一,掐指一算,他用了十年才完成小學學業。

沒有人敢把黃瓜和番茄種在我們上學放學的路邊,除非他本來就不打算要。

他媽媽有一次告訴他千萬不能拿火燒人家堆放在路邊的玉米桿,本來他沒有想起這事,聽到這勸告仿佛打開新世界的大門,悄悄在廚房混一個打火機,當天上學的路上,趁著月黑風高,他和他的朋友就把楊柳樹林子里的玉米桿一把火燒光。

如果有一個人比我更厭倦學校,那一定是我的表弟,我總計

『點此報錯』『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