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中,鳳歌是一個孤兒,被養父母為了聘禮賣給了一戶大戶人家做小妾。
在成親的當晚,被那大戶的另一個小妾——藍兒給下毒酒害死了。
至于為什么是藍兒,是因為那大戶的惡趣味。
而他想湊夠七種彩虹顏色,所以才娶了鳳歌,并在過門當日給她改名為紫兒。
林鳳歌在心里把那大戶給罵了千百遍。
要命的是,她好死不死的,正好穿在了喝毒酒這個時候。
你說穿早一點也就不說了,關鍵是,她毒酒己經喝了一半了。
林鳳歌:她現在吐還來得及嗎?
沒等她多想,藍兒便催促道:“鳳妹妹,快喝呀。
你我不是要義結金蘭嗎?
喝完這杯酒,我便幫你逃出去。
你怎么不喝了呀?”
完犢子了。
林鳳歌假意拿起酒杯,湊近唇邊,另外一只手卻極快地將頭上的簪子拔了下來,趁藍兒不備,抵在了藍兒的喉嚨上。
林鳳歌將酒杯扔在地上,湊近她的耳邊威脅道:“說,這毒酒的解藥在哪兒?
不然我殺了你!”
突生變故,藍兒雖然害怕,但她知道被她支開的守衛離房間得不遠,于是便想出聲大喊,尋求幫助。
林鳳歌毫不猶豫地打斷她:“別白費工夫。
你覺得是那些守衛先趕到,還是這根簪子先插進你的喉嚨里?”
林鳳歌手上逐漸用力,“我勸你最好老實一點,不要想著騙我,否則,我與你同歸于盡!
告訴我解藥在哪?”
“我不敢騙你,這毒酒沒有解藥。
為了避免東窗事發,我當時買完藥后,只留了一部分毒藥。
其余的就和解藥一起扔了。”
藍兒的脖頸上逐漸露出了血絲。
藍兒本來還抱有僥幸,認為林鳳歌不敢殺她,沒想到她是來真的。
“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