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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第1頁)

“意外”指的是災害性死亡。

簡單來說,就是指各種不幸因素傷害人體引起的死亡。

包括所有的不可抗力因素。

從理論上來講,“預謀”和“意外”是完全兩個截然相反的概念。

一個是蓄意、一個是無意。

那么這兩個結合在一起之后的“預謀意外”到底是什么樣的案子?

這個說起來比較復雜。

簡單總結就是:有充分理由懷疑、無實際證據指控、無實際嫌疑人的意外死亡案件。

舉個例子。

一個人溺水身亡,身上沒有任何外傷、沒有打斗痕跡。

現場疑點是對方左手中指豎起來了。

但沒有任何證據和線索判定為蓄意謀殺。

然后一段時間之后,又有一個人溺水身亡,身上也沒有任何外傷、沒有打斗痕跡。

他也是左手中指豎起來了。

法醫鑒定沒有任何問題,但情況就是這么的不合理。

現場有疑點,但疑點并不是致死的關鍵、不能作為謀殺的證據。

兩個人雖然看起來都是意外溺水身亡,但左手都豎中指。

這看起來又不像是意外。

可是又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兩人被謀殺。

又過了一段時間…

第三個人溺水身亡。

這個人和前兩個人的情況一模一樣。

三個溺水身亡的人、左手全都豎中指、現場沒有任何指控意外謀殺的線索。

這就好像是三個人選擇了同樣的方式zisha、三個人全都留下了遺書。

三封遺書沒問題,字跡確實出自這三個人。

遺書內容不一樣、字數不一樣。

但三封遺書都有相同的一句話:我其實沒那么想死。

你能因為三封遺書里面同時出現了這句“我其實沒那么想死”就判定三個人不是zisha嗎?

證據不夠充分、疑點不夠明顯,三人均被判定為意外死亡。

從這之后,再也沒有出現類似的案件。

對于以上這種案子,被稱之為“預謀意外”。

被冠上“預謀意外”標簽的案件,到最后基本都會查出是蓄意謀殺。

著名植物學家劉華強先生曾經說過,當你懷疑一個瓜是不是生瓜蛋子的時候,這個瓜在你心里就已經不保熟了。

所以你劈不劈開它,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

懷疑一旦產生,罪名已經成立。

要想將案件的真相查出來,無非就是找到蛛絲馬跡、徹底推翻“意外”的定義。

坐在羅清風身邊的劉天蕭接過話茬。

“小蘇,我接下來要跟你說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并不合規矩。”

“但我要說的這個案件情況非常特殊,不少群眾是知情的,所以,即使我在這里講出來,也不算是違反了規定。”

“我只是把群眾知情的部分,講出來給你聽一聽而已。”

說到這里,劉天蕭停頓了一下。

他喝了口水,臉上表情變得極其復雜。

好像接下來他要說的話,非常難以啟齒一樣。

蘇洛注意到他眼睛都有些紅。

似乎他的情緒受到了很大的影響。

“老劉,要不然還是我來說吧…”羅清風嘆息道。

“不,老羅,這件事情…必須我親自說出來才行!”劉天蕭聲音都有些顫抖。

“這不單單是作為一名刑警,同樣是作為一名受害者家屬來說!”劉天蕭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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