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沁不動聲色放下碗,那餐巾擦了擦手上濺到的湯水,嗔道:“你突然開口嚇了我一跳,怎么忽然間關心我的朋友了?”“你的朋友有一半我都認識,隨便問問,也許是認識的。”霍銘征拿勺子優雅地喝湯。她給霍銘征夾了一塊雞肉放在他面前的小碟里,面色無異地說:“你不認識的朋友,對我來說很重要,對你來說可能就無關緊要了。”霍銘征用了幾天左手后,靈活了很多。他本來左右手都能用,只是更依賴于右手,稍稍習慣幾天就和右手沒有太大差別。上次在醫院,曹方炒的酸豆角肉沫的小菜,其實對他來說沒什么難度。黎沁見他沒碰自己夾的雞肉,心里隱隱有些失落。只是她很擅長偽裝,表面上依舊維持著溫婉端莊的模樣,給他夾其他的菜。吃完飯后,霍銘征拿起餐桌邊的煙盒,磕出一支點上。在迷蒙的煙霧后,目光幽深地看了一眼黎沁。黎沁也放下了碗筷,摸了摸臉,難為情地問:“我臉上有臟東西還是有飯粒嗎?”霍銘征緩緩吐出一口煙霧。他靠著餐椅,移開視線,“小沁,我們認識多久了?”黎沁一愣,不知道他為什么突然問這個,但也很快回答道:“馬上就二十年了。”二十年。人的一輩子就只有短短幾個二十年,她就占據了霍銘征的五分之一人生。放眼南城,沒有女人在他身邊這么長時間過。更何況還是離開了幾年又重新回到他身邊。這也是黎沁回國以來,就算霍銘征沒有親口承認他們的關系,可她到哪,都是被人追捧著的原因。原因其一,她是霍銘征的前女友,就算時到今日也被他格外照顧的人;原因其二,她對霍銘征有等同于救命之恩的恩情。外界眾說紛紜,最多人贊同的猜測,霍銘征當初和沈唯不過是逢場作戲,商業聯姻。他心里最在意,心甘情愿等待的女人是黎沁。霍銘征似乎輕笑了一聲,“確實很長了,我身邊的人,就屬你最善解人意,你也是最懂我脾氣的人。”黎沁面上毫無波瀾,手指扣緊了桌布。男人垂眸看了她一眼,煙霧模糊了他眼底的神色,卻有一股震懾人心的魄力。“我最不喜歡身邊的人撒謊。”黎沁掐著桌布的手一滑,心漏了半拍。“阿征......”霍銘征撣掉煙灰,眼睛沒看她,“你有什么要跟我解釋的嗎?”黎沁很快就反應過來,他是指她口中所說的‘那位朋友。’“你派人跟蹤我了?”她難以置信地看向他。其實付胭這個人說難懂其實又很直白。她有自己的驕傲和自己的一套原則,不會到霍銘征面前說這些。更何況,她現在估計都不想再和霍銘征有任何瓜葛,更不可能再牽扯其中。霍銘征掐了煙,煙頭壓出一片灰燼,“沒有。”“我只是了解你,你要是突然有事沒來,會打電話給我,在你心里我比任何朋友都重要,要是真的去見朋友,而又沒有打電話給我,只能說明這個朋友與我有關,你不想被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