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蒙看也沒看她,繼續開口:“還有我要求她賠償這次的醫藥費一百塊錢。”
張招娣眼睛瞪的更大了:“李蒙你這個沒良心的,那是我女兒,我憑什么賠償?孩子這么小受傷不是很正常嗎?”
一旁的警察搖搖頭:“你們已經離婚了,想看孩子可以征求人家的同志正大光明去看,你偷偷摸摸還要把孩子帶走是什么意思?”
其實這件事并不能構成犯罪,張招娣也不會坐牢。雖然氣憤,但誰讓張招娣是孩子的親生母親,所以這其中并不能定義為人販子或者故意傷害。
但是李蒙提出的賠償問題,肯定是應該的。
張招娣咬著嘴唇看向李蒙:“李蒙別的不說,沒有我哪里有春顏?你是不是忘了,當初我懷她的時候多辛苦?現在你竟然要讓我賠錢,李蒙,你沒有良心!”
李蒙不為所動,來之前江瑩瑩的那句話提醒了他,如果這次輕易妥協,那么以后張招娣只會一次又一次有恃無恐傷害春顏。
他不想女兒因為媽媽這個詞受到傷害!就算別人罵他沒良心,他也無所謂!
見李蒙沉默,張招娣不敢再強硬了,她突然一把抱住李蒙哭起來:“李蒙,我跟了你三年,你不能這么對我!我知道錯了,我不是故意傷害孩子的......”
“你放開我!”李蒙心中升起一股惡心,想要把人推開。
沒想到張招娣不要臉起來竟然這么無賴,她不肯撒手:“蒙哥,我知道你對我還有感情,我那時候是想錯了!是程文建騙我......對!是他騙我,我才會跟你離婚!我后悔了,蒙哥咱倆以后好好過日子,你幫我還了錢,我就跟你回家......”
派出所里,連警察都看不下去了,這女人的臉皮也太厚!
別說李蒙壓根不相信這是張招娣的真心話,就算她說的是真的,他也不可能和她過什么日子!他渾渾沌沌過了這么多年,從來沒有哪一刻像現在這樣生活的這么安穩愜意。
以往他忍受她的貪婪、刻薄、辱罵,是因為心中有一個信念支撐著自己,他以為那是一個家。可是直到現在他才明白,家這個詞不是別人給他的,而是他自己給自己的。
“我不用你和我回家,把醫藥費賠償了就可以了。”李蒙把手從她懷中抽出來,臉色很冷:“而且春顏也不需要你這個媽媽。”
張招娣眼前一黑,她沒想到有一天李蒙能對她這么冷酷無情:“李蒙,你忘了當初結婚的時候你對我說過的話嗎?”
結婚的時候?
那個時候血氣方剛的李蒙確實認認真真的對她說過,會永遠對她好,不會讓她受苦。哪怕生完春顏后,她會對孩子好那么一點點,也許他都不會下定決心離婚。
一次一次的失望積攢到現在,他早就對張招娣沒有半分感情,有的只是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