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閉上眼睛,努力平復內心的情緒,同時也在思考著接下來的對策。
就在這時,門外驟然響起一陣急促而沉重的腳步聲,打破了房間內原有的靜謐。
緊接著,房門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猛然推開,伴隨著“砰”的一聲巨響,仿佛連空氣都在顫抖。
我迅速起身,心臟猛地一緊,快步湊到門邊,試圖從門縫中窺視外面的情況。
只見李敏然正站在走廊中央。
她的身影在昏黃的燈光下顯得格外瘦削而堅定,與幾位警員面對面站立,空氣中彌漫著緊張與對峙的氣息。
“你們為什么要分開我和秋水?!他是我朋友,我有權知道他的去向!”
李敏然的聲音帶著幾分焦急與憤怒。
她緊鎖眉頭,目光如炬,直視著面前那位看似冷靜實則嚴厲的警員。
警員聞言,語氣平靜卻不容置疑:
“李女士,請你冷靜。你和沈先生因為違反了相關法規,將面臨行政拘留,所以會被送往拘留所。”
“而秋水先生,由于他所涉及的案件性質更為嚴重,需要接受刑事拘留,因此將被送往看守所。”
李敏然聞言,臉色瞬間變得蒼白。
她難以置信地搖了搖頭,仿佛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不,不行!你們不能分開我秋水!”
然而,她的抗議并未得到任何回應。
“這是法律規定,我們必須執行。”
一旁的老警員上前幾步,用他那低沉而有力的聲音警告道:
“李女士,請注意你的言辭和態度。這里是派出所,不是你可以隨意撒野的地方。”
“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否則,我們將不得不采取強制措施。”
老警員的話語如同一道冰冷的寒風,瞬間吹散了李敏然心中的怒火與無助。
她愣住了,仿佛被當頭澆了一盆冷水,所有的情緒都在這一刻凝固。
她無力地垂下頭,雙手緊握成拳,指甲深深嵌入掌心,卻感覺不到絲毫疼痛。
我站在門后,目睹了這一切的發生,心中只覺得痛快。
秋水今天故意把我引到機場,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想讓我把冉冉搶走,還是想著故意讓我搶走冉冉,然后讓警方抓到我,最后再以強多他人孩子的名字把我送入監獄。
雖然我名義上是冉冉的爸爸,但冉冉的法定領養人是李敏然。
而李敏然并未與我的訂婚,所以在法律意義上來說我并不能算是冉冉的爸爸,所以最后我還是有可能會被定罪。
這么一想到,如果我真的被抓走定罪,估計等待我的就是牢獄之災,而秋水則成功的把我從李敏然身邊趕走,那他就是李敏然唯一的身邊人。
而沒有了我在,以后他要趕走冉冉,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如果冉冉真的成功被送出國念書治療,秋水肯定會順勢找借口讓李敏然把冉冉留在國外,而他就能達成目的,在國內和李敏然過車開心的二人世界......
不得不說,秋水這一招,可算得上是一箭三雕了。
只可惜計劃需要邏輯,而現實不需要。
今天的計劃沒能按照他的預想去走,反而還把他給送進了看守所。
現在我只可惜秋水只被刑事拘留十天太短,巴不得他直接被關進監獄去,最好能關個十年八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