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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6 (第1頁)

那封信被呈遞給官家,所有人的目光都匯集在官家臉上。

只見他黑了臉,雙眉緊蹙,右手攥緊拳重重砸在龍椅扶手上。

立刻有御史站出來,說之前一戰確實是丁瓊志想要趁我回城時偷襲,害死我后還要誣蔑我通敵。

御史從袖中掏出丁瓊志手下多名副將供詞呈遞上去。

“這些人也證實,當日丁瓊志的確反常,是他擅自射殺了蔡江,還險些要殺丁將軍。”

官家看向丁瓊志,他矢口否認,說這些都是誣蔑。

“誣蔑?”余氏冷哼一聲從袖中掏出一塊布,“民婦怕夫君被這個小人陷害,趁他倆密談時叫小兒裝作找泥人割掉了丁瓊志袍角。”

官家立刻叫人拿著去核驗,盡管丁瓊志已經燒掉了那件袍子,但是軍中很多人都見他穿過。

他見無法抵賴,反咬余氏與他通奸。

“官家,余氏不貞背叛了他丈夫,如今見臣要成婚又來陷害......”

“你若沒有做過,她怎么能近身割掉你的袍子?”

官家冷了臉,原想就這么攪合了事,哪知御史又湊報說查到了我娘那塊訂婚的玉佩。

這玉佩原本就是我娘的嫁妝,隨她一起來京,若非有人偷盜怎么會出現在千里之外老家一個陌生男子手中。

嫁妝有明細,這塊玉佩正列在上面,可惜它隨著那一大箱寶物都轉到了公主府里,御史說只要拿出我交給平寧郡主的那份禮單一核對便知。

御史還查到自稱跟芳蘭有婚約的那男子原是個賭徒,他身份與娘的本家有天地差別,最重要的是那男子三歲就死了父母,我娘怎么可能千里迢迢返回老家單獨找到他硬把芳蘭許給他?!

在證據面前,那假婚約不攻自破。

官家正要退朝,我撲通一聲跪倒:“懇請官家幫臣要回母親遺物......”

“臣嫡母林永珺林氏為了幫其子丁瓊志湊齊聘禮不惜屢次陷害臣妹芳蘭,先是誣蔑她有婚約,而后又誣蔑她不貞......臣母只給臣留下這點遺物,無奈林氏帶人入府搶奪,打傷臣弟,威脅臣交出地契房契,否則就要臣的命啊......”

我跪在地上哭得泣不成聲,朝上各位哪里見過我哭,官家也沒見過,他問我可有證據。

“臣有證人,就在殿外候著......”

在眾人注視目光中,大殿上走上來一位身著艷麗的女子,一看打扮就知道是花樓里的花娘,但她容貌卻與芳蘭有四五分相似。

若是打扮成芳蘭的樣子再戴上她的首飾,那四五分就成了七八分,乍看之下還可以亂真。

花娘身后跟著我府上的丫鬟,正是她偷走了我娘的玉佩還有芳蘭的首飾。

我把二人供詞呈遞上去。

官家草草看過揮揮手,“所有遺物歸還丁愛卿,包括先前贈與平寧郡主那一大箱。”

眾人以為這就結束了,丁瓊志也得意洋洋地瞧著地上的余氏跟我。就聽我朗聲道:“啟稟官家,此花娘并非宋人,乃是遼人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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