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件事......倒是值得利用利用,只是時機不成熟。陸清梅這事,其實也算是一個意外吧,不知道什么緣故,也許是因為前世記憶的原因,她知道那個罐頭廠子的經理。她的手段,也十分簡單,趁那個經理跟人在國營飯店喝酒,喝完了一個人騎自行車回家的時候,碰了個瓷。非說對方酒后失德,怎么著都要去告,對方也說不清楚,就只能安排他進罐頭廠工作了。反正是個臨時員工,連檔案都不往上交的,福利待遇也沒有多少,這點權利還是有的。至少能夠換得穩妥。陸清梅的所求也不過如此,只是想要一份工作,倒是沒想真的發生什么,也沒有糾纏。安安分分的上著班,只是非要仗著這個關系要了一些糧票,也被一一滿足了。不過這種手段始終不光彩,她得了好處的,她自己也不敢說。再說句難聽的,要是有人想要對這個經理使手段,非得說兩人之間真的有什么事情,都吃不了兜著走。她豈能不害怕?她可是和林錦文結婚了的,破鞋可不是那么好搞的。陸清萍也不打算和林錦文說,打算找一個合適的時機,再把這個事情給捅出來,好鋼得用到刀刃上。不過夫妻倆肯定得吵架了吧。陸清梅知道林錦文是重生的,也知道他不好忽悠了,少不得得拿捏他,林錦文也不是愿意被拿捏的人,還不得打起來?再說了陸清梅把應該寄給林父林母的衣服穿在了身上,又沒有要到其他的錢,物資肯定準備不齊全,林錦文哄騙了好多天,結果沒有達成目的,暴躁程度可想而知。陸清萍對這點,還是很有自信的,年輕時的林錦文的確不怎么輕易動手,可現在的林錦文......那是唯我獨尊的代表。自卑又自負,絕不允許比他弱的人忤逆他,伏地做小了一段時間,又沒能得到想要的結果,有得鬧了。這對重生的夫妻鬧去吧。林錦文確實和陸清梅吵的不可開交,他實在是火大得很。陸清梅這個女人成事不足,敗事有余,一點小事都辦不好,讓她給這件衣服,結果她做自己的尺碼。這100塊錢也就能夠做兩身大人的棉衣,兌換了一些糧票,到時候一塊寄過去,都不太足夠。她倒好,現在都把衣服給穿上了,怎么不把她凍死?他想把陸清梅的棉衣扒下來,“尺寸雖然不太合適,也能將就給我媽穿一穿。”“給你媽穿,那我呢?”陸清萍拉扯著不肯放手,腳不停的踹他,“你給我滾一邊去,那是你媽,你自己想辦法。”在她看來,就算是下放農場,也不至于有那么嚴重,好多農村的冬天都沒有衣服啊。還有那些被強制執行下鄉的知青,哪來的這么多東西,生一堆柴火不就度過冬天了嗎?用什么棉衣啊,捎點糧票和錢過去就完事了。再說了,主要不是要把林父給保住么,林母能不能活,其實也沒有那么重要。她要的就是未來的好生活,而不是來給林家做奉獻的。況且,林錦文這個賤人,都和她結婚了,還惦記著和陸清萍再續前緣,還想讓她無怨無悔的給錢,想屁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