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一晃而過,盛夏的悶熱消除了幾分,婚宴的時間即將到來。陸清萍是一點都不緊張的,畢竟早就結婚了,也早就住到了一起,這些事兒,在她眼里,也不過是做給別人看的。所以,更要做得漂亮些。衣服是她自己做的,紅色的上衣,手工的布紐扣,搭配了過腳踝的長裙,還有雙紅色的繡花鞋。現在結婚就圖個喜慶熱鬧,紅色熱鬧,又是旗幟的顏色,大家都喜歡用的,她自然不會獨立特行。雖然早就試過了,她還是想再試試,看看是不是還是合身的,要是有問題也可以連夜改。至于傅堯的衣服,也是她做的,原本是打算給他做一身黑色的西裝,算是半個款式的中山服。不過,他強烈要求也要紅色的,陸清萍為難了好久,還是沒能拗得過他的意思。紅色的西裝......還不是酒紅色或者深紅色,就是和她穿的差不多的布料和顏色,那是鮮紅色......剛剛才做好的,讓他試去了。陸清萍想象不到他穿起來會是什么樣子,不過也沒那么在乎,反正準備了別的衣服。實在是不好看,再換就行了。正往腳上套著鞋,就見他從樓上下來,陸清萍一時間都忘了動作。他本來就生得很好,氣質偏冷,這身鮮艷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綜合了些許冷意,連帶著身上的氣質都暖了幾分,有些瀟灑恣意的模樣。閑適的走下樓,挑眉問她,“是不是很合適?”陸清萍點點頭,“是,好看。”她錯了。有的人就是什么衣服都合適,不挑。傅堯走到她身邊,“我的眼光一向不錯。”陸清萍見他自得,抬眼看他,見他眼里笑意彌漫,波光粼粼,才后知后覺,他這話一語雙關。眼光好,指的是這身衣服。也指她。突如其來的委婉情話,令她有些不自在,她向來羞于說這些,聽了也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垂頭繼續穿鞋的動作。因為低頭,頭發從肩頭滑落,傅堯伸手給她拉回去,手掌握住她的腳,拿過她手里的鞋。陸清萍急忙搶,“不用,我自己來就行。”她確實得天獨厚,生得還行,天生皮膚就好,可以算得上是個小美人兒。可偏身手腳都長得不太好,手指因為小時候常年干活,骨節有些大,至今都還挺粗糙,上面細小的疤痕縱橫交錯。不過乍眼一看還行。這雙腳......她就不太喜歡了。因為小時候穿的鞋總是不合腳的,而且經常都是鞋小,要么就是田泥里泡著,五個腳趾的骨頭因為擠壓,骨節的地方凸起,看起來就像一個個的小包。她從來都是不在意的,也不仔細打量觀看。可握在他修長潔白的手里,顯得那么難看,她十分不自在。傅堯握住她搶奪的手,若無其事地說道,“要結婚,男人是要給女人穿鞋的,這是規矩。”陸清萍松開了手,蹙眉,“哪來的規矩?”傅堯輕柔的把鞋給她穿上,才笑,“我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