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可能做一個足夠懂事的孩子,來換取***一點愛。
小時候別的小朋友只學習一小時就出去玩,我會坐在書桌前學上三小時。別人復習功課花十分鐘,我總要花上三十分鐘。我總覺得只要我學習夠好夠懂事,媽媽就一定會喜歡我。
所以在同齡人還在玩芭比娃娃和奧特曼的時候,我就逼著自己從那些東西上移開視線,做我真正該做的事。
因為個子不夠高,我踩著小板凳炒菜洗碗,被熱油濺到手臂。
搖搖晃晃拎著比我高得多的工具掃地拖地。
我努力讓自己花很少的錢,不讓自己成為***累贅。
書包破了我會自己想辦法用針線蹩腳地縫幾針,鉛筆盒壞掉我就用塑料瓶代替,也從來沒有開口要過漂亮的裙子或者任何好吃的零食。
可是即便我已經夠懂事,媽媽還是不喜歡我。
她從來沒有仔細看過我穿的是什么衣服,問過我今天***的成績單,更沒有像每個媽媽都會做的那樣,關心地和我聊過天。
我很難過。
這種難過在放學時聽到別的小朋友嘲笑的聲音時達到了頂峰。
「許筱禾,我們都有爸爸媽媽來接,為什么你的爸爸媽媽從來沒接過你啊?」
「你該不會是個沒爹沒媽的野孩子吧?」
他們圍著我又鬧又笑,我卻只能***眼淚狠狠把他們推開,自己一個人哭著跑回家。
我告訴自己不能和他們打架,那樣會給媽媽添麻煩,媽媽就不會喜歡我了。
我還拼命安慰自己,媽媽不是不愛我,只是暫時沒有辦法放下心結而已。哪有媽媽會不愛自己孩子的呢?
但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幸運地得到父母的愛。愛對有些人來說是稀松平常的事,對另一些人來說,卻是一生也追逐不到的遺憾。
2.
我10歲那年,媽媽遇見了繼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