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天團助他“離婚”。
陸丞策數億身家全是自己打拼來的,他不打算分給郗星兒一分錢,也不想讓郗星兒知道這件事情。
律師們一致認為,最穩妥的做法是單方面向當地法院提交離婚申請。
不巧的是,審理此案的是一位女法官,認為陸丞策草擬的離婚要求有諸多不合理的地方,“分居多年”、“無夫妻之實”均不能成為要求女方“凈身出戶”的理由。
法官駁回了他的離婚請求,并且在批復中毫不留情地將他斥責一頓。
陸丞策氣得咬牙切齒,把文件夾往辦公桌一扔,怒道:“這法官怎么還罵人?
周律師,我要投訴她!”
周律師臉上堆滿歉意的微笑,語氣緩和道:“陸總,現在的形勢對您不利。
法官認為您這份離婚申請有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侵害女方合法權益的嫌疑。
最好還是不要投訴法官。”
“那你認為應該怎么辦?”
“我跟法官私底下溝通過,如果您堅持離婚,最好能向法院提供帶有女方簽字的同意離婚的意愿書。
如此一來,便可打消法官的顧慮,倘若是女方自己堅持離婚凈身出戶,不管哪位法官也只能判離。”
“行,這件事交給你們了。”
既要得到郗星兒的簽名,又不能讓她有所懷疑,律師團殫精竭慮用盡各種辦法,最后都以失敗告終。
無奈,只能使出最笨的辦法,勸說陸丞策:“陸總,郗小姐對陌生人警惕性很高,我們試了很多辦法還是沒成功……您跟郗小姐是舊識,要么您跟她聊聊,或許簽名就到手了……”陸丞策冷眼看他:“連個簽名都拿不到,我花這么多錢請你們來干什么?”
周律師依舊笑笑:“陸總,我們非常理解您想要盡快離婚的心情。”
言下之意,著急離婚的人是他陸丞策,如果連他都不去要簽名,結局損失最大的人還是他!
這才有了陸丞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