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常,我不由得想起一樁事。
我的家鄉在齊州府,鄉試后,齊州府知府常彥舉辦過宴會招待考上的舉子,那次宴會我也去了,并且發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我碰到了常彥的千金常茹,對方捧上一枚荷包。
我自然知道這是什么意思,但我已有心上人。
她雖然只是個孤女,可平日我不在時都是她替我照顧爹娘,我怎能辜負她,所以我毫不猶豫拒絕。
我敏銳地嗅到了這其中定然有關系。
到了京城,我多方打聽,終于確認了那個主考官的身份,常彥的侄子,常茹的堂兄。
常家不是等閑人家,家中掌權的是當今圣上的左膀右臂英國公。
慕云和我同一個村子長大,來到京城也沒見去過哪兒,怎么會跟這樣的人家扯上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