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我因為媽媽的堅決反對,毅然和老公離婚了。
將離婚分來的大半財產全部留給了媽媽,結果她都存到弟弟名下。
弟弟腎衰竭,就讓醫生挖了我的一顆腎給弟弟。
我手術大出血躺在私人醫院半死不活,媽媽卻拒絕給我花錢輸血。
眼睜睜的看著我死在他們面前。
我六歲的女兒,也被他們趕出家門,最終在寒冬里活活凍死。
他們卻其樂融融的在我買的一間房子里生活。
收斂我和女兒的尸骨的人居然是我的前夫。
這一次,我必須為自己、為我的女兒而活。
1我重生到了三十歲這年。
一起床,我就聞到了飯菜的香氣。
來到廚房,老公已經端好了飯菜等我吃。
“香香,快去洗手吃飯吧!”
他寵溺的看著我和我的女兒。
我卻無心下筷,因為我知道今天正是我拉著他辦理離婚手續的那天。
沒想到即便如此,他還是如此待我好。
他看我不吃飯,將一大塊肉放在我碗里。
“吃吧,離婚的事,你決定就好,不管怎樣,我還是你香香的老公。
不會改變。”
我喉嚨動了動,“老公,我們不離了。”
他詫異的看著我。
其實我們的關系一直都不錯,就是媽媽嫌棄他家里是賣雜貨的,覺得沒錢,一直想給我找個有錢的老頭才用zisha威脅我離婚的。
“你媽媽那邊同意了?”
他問。
我笑著搖搖頭,“不用管她,她要死就讓她死好了。”
那頓飯吃到最后,媽媽就帶著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