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照樣出席政協會議,照相上電視……王志強離開他,離并了那個奮斗了八年的地方。
他戀戀不舍,長噓短嘆,對新的生活,沒憧憬,也沒打算。
這個時候,我再和他說離婚,那簡首是太不人道了。
我開始耐著性子,幫他排憂解愁,幫他為了新的事業而出謀劃策,我指給他很多路,那大多是書上看來的,我滿腔熱血,而他,都-一冷靜的否決了。
他慢慢地消沉,我發現,對于男人,還是事業最重要,我那時和他結婚,鬧那么兇,也沒見他像現在這樣,如此消沉,頹廢,與以前完全是兩個人。
九六年也是稀里糊涂地過來的,這一年,我在文學上不但沒有起色,而且。
與同層次的人相比,反而還倒退了。
我心里急,臉上卻沒法表現出來,兩個人的事業都隱入低谷和泥淖,疲憊的心也就懶得再為愛情婚姻而爭吵。
還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才結完婚時,我們還共同存下一萬元錢,可是到了現在,我們不但沒有再存進去一分,相反還把以往的積蓄全部花光花完。
這沒有錢的日子實在是沒法過。
我己經死了離婚的心,年紀越來越大,越來越成熟,我就越來越清楚地看到,我與王志強這一生不可能離婚。
王志強很倔,他認定的事,誰也不可能改變他,只要他不答應離,這一生,我都拿他沒有辦法。
除非,他某一天發達,像許多發達的男人那樣,他真正厭倦我,拋棄我—非得等到這種情況,等到他拋棄我。
男人要干一番事業,這是天經地義的,不管我跟王志強是一種什么關系,我都希望他過得比我好,事業比我強。
我沒想到的是,父母會在這時候拿出他們的積蓄,讓王志強去做生意。
王志強做的第一筆生意是花兩萬塊錢買一輛舊的標致504,他原想把這臺車翻新,再以較高的價格賣出去,這樣,他就可以從中賺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