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前,一個炎熱的夏夜,我媽拿菜刀砍死了醉酒熟睡的我爸。
陸嶼媽媽是我媽的閨蜜,她把我接回了家,請律師給我媽辯護,最后我媽確診精神疾病,沒坐牢,進了精神病院。
她的狀態(tài)時好時壞,我上個月去看她,她抓著我問陸嶼有沒有打我,說男人都該死。
我知道她聽不進去,但還是為陸嶼辯解:“他對我很好。”
沒想到這么快就被打了臉。
那年我十五歲,剛剛中考完。
陸嶼十七歲,九月就要去國外上大學(xué)。
陸阿姨每天為我媽的事奔忙,陸嶼鴿了和朋友的畢業(yè)旅行,留在家里照顧我。
喜歡上陸嶼,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
我二十四歲,陸嶼聽從陸阿姨的遺愿,娶了我。
我不敢問他喜不喜歡我,至少是不討厭的。
直到兩年后我懷孕,而且查出來是雙胎,他興奮地把我抱起來轉(zhuǎn)圈,“我愛你老婆!”
我信了,覺得自己幸福至極。
恩恩和念念來到我身邊后,我每天都覺得很幸福。
但兩天時間,她們就從家里徹底地搬了出去。
為了不讓她們看見媽媽“瘋瘋癲癲”的樣子,我一直躲在臥室里沒出去。
從簽離婚協(xié)議,到去民政局拿離婚證,這一個月我過得渾渾噩噩。
可能是身體的逃避機制,一天有十六七個小時都在睡。
恩恩和念念回來看我,我也怏怏的,盯著她們恍惚,她們覺得掃興,小聲嘀咕:“至于嗎?
我們又沒不認她。”
我的心已經(jīng)麻木了,感覺不到痛。
恩恩和念念開學(xué)前,陸嶼叫我過去一起慶祝她們正式成為小學(xué)生。
“你們慶祝吧,我……我病了,明天沒辦法過去,禮物過幾天我會拿給她們。”
陸嶼覺得我在鬧脾氣,“宋顏,什么病生一個月?
你說你愛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