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畢業后,我跟鄭江就同居了,他說他有房子,我不想寄人籬下,沒答應。
又說我們倆可以租房子,租房子的大頭他拿,水電AA,我負責生活費。
見我不說話,他媽媽就軟下聲音告訴我:靜靜,你看你都跟江山談了這么多年了,現在連孩子都有了,要我說,婚禮也不用辦了也怪累人的,你們倆找個日子領一下證就行了唄。
我望向鄭江投去求助的眼光,只聽見鄭江說:媽,有你這樣的嗎,哪有不辦婚禮的,這可是靜靜地終身大事,況且靜靜也不會同意。
我看著鄭江的媽媽臉又垮了下來。
行,辦婚禮,但是彩禮必須按照我們這邊的來。
說完他媽媽揚長而去。
他媽媽走后,我哭著朝著江山大聲質問:你媽什么意思?
鄭江見我真的生氣了,就趕緊勸:你別生氣,小心動了胎氣。
我媽她就這樣,你別跟他計較,況且她說的也不無道理。
你看你現在懷孕了,不能太勞累。
彩禮確實也是這樣的,我媽沒說謊。
你要婚禮,明天,明天我就去找婚禮場地,司儀,婚紗,你看行嗎?
你現在就是要好好養好身體,其他由我呢!
聽到這我氣已經消了一半。
過了一個多月,鄭江給我打電話要錢說他的錢不夠了,他媽又聯系不上,只好找我。
說都要結婚了,還分什么你的我的,之后會連彩禮一起給我的。
包括車子,房子,三金人家有的我都會有。
我細想想也是反正都要結婚了,什么你的我的,就都轉給他了。
就當我以為所有程序有條不紊的進行著,這天他媽媽找到我,這時我已經四個月的身孕了,微微顯懷:靜靜,這馬上就辦齊了,你看你還有什么需要的,盡管說,彩禮什么時候給我?
我知道這樣堂而皇之的問出口并不妥,但我別無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