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圖南原本以為這個不當得利糾紛案子就這樣輸了,也做好了收不到代理費的準備,畢竟當天她找團隊助理掰扯時,助理一邊翻越著手里的新卷宗,一邊癟著嘴說到“哎呀,王律師,不要怪我哈,這個案子我也是昨天晚上才突然想起來原來的張律師這兩天請假了,團隊里其他律師都出差的出差,休假的休假,您剛來,也需要適應下我們這個全新隊伍的節奏感嘛!
再說這個案子是在給你積累人脈呢”!
節奏感?
訴訟法還明確規定至少提前3天通知當事人開庭呢!
王圖南正要懟回去,突然想到一個關鍵詞“人脈”?
“什么人脈”?
“對啊,雖然這是個法律援助的案子,但是原告盧婆婆的其中一個兒子是我們這一個拆遷大鎮的書記呢!
你要是贏了這個案子,指不定以后你就是拆二代們的御用律師呢!”
坐在位置上的助理張蕾扶了扶眼鏡,抬頭給王圖南使眼色,確實,對于這個實習期早就過了一年還沒有通過律師資格證面試的小張而言,當前確實需要多認識“人脈”,為自己之后的律師職業生涯準備資源。
“書記?
拆二代?
那怎么是法律援助?”
王圖南還是敏銳地抓到了關鍵信息!
法律援助意味著這個案子她頂多有幾百塊的補助而己!
難怪丟給自己!
“是啊,是法律援助案子,這不是每年我們團隊都要有幾個法律援助的案子嘛,為了完成任務嘛!
你懂的!”
小張擠了擠本就不大的眼睛。
“哦,對了,剛剛這個案子的法官打電話了,說你今天開庭都沒留自己的電話,首接打到了所上,讓你回個電話,好像是說調解吧!
給,王律師,這是他的電話和姓名”!
雖說律師也要有職業道德,但是聽到被安排主動法律援助還是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