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沉寂片刻后,明顯感覺到我媽的聲音放低了許多。
“我有時候真的會后悔把她找回來,到底不是自己養大的,不知道和我們親。”
“哪像你,雖然不是我親生的,可是卻比親生的還要貼心的多。”
她的話一字一句落進我耳朵里。
砸的我的心口生疼。
2
我是十三歲時被找到的。
那時候鬧的動靜很大。
面對媒體的采訪,爸媽抱著我痛哭流涕。
他們說要用一輩子補償我。
就這樣,我被他們帶著回了家。
可是這卻成了我短暫一生的噩夢。
回家的第一天晚上,林婉就留了遺書從二樓跳了下去。
把爸媽嚇得急忙把她送到了醫院。
他們在醫院守了林婉五天,我獨自一人在家待了五天。
最后是他們發誓一定不會因為我忽略她,也不收回林婉這個名字。
這才讓她消停下去。
他們重新給我取名:林寧。
寓意著以后終于可以過上安寧的日子了。
可是我的日子并不安寧。
林婉說她喜歡爸媽給我準備的新房間,哭鬧著要搬進去,不然就要絕食。
我媽心疼了。
起初遇到什么事,還帶著些為難的語氣跟我商量:“寧寧,你是姐姐,讓讓妹妹好不好,以后媽媽把會把你的房間布置的更漂亮。”
“你妹妹被我們寵壞了,你是姐姐,最后一塊魚讓給她吧。”
再后來就是。
“下大雪了,媽媽知道你獨立,放學后你自己打車回去,我去接妹妹。”
她可能不知道,那天路上全是積雪,我根本打不到車。
等我走了三個小時回到家后,鞋子和褲子都已經濕透了。
那是我第一次從她的眼中看到嫌棄:“不是讓你打車了嗎,怎么還走著回來,別總是一副窮酸樣子,不舍得花錢。”
“妹妹感冒了,你站樓道把身上的雪清理干凈,別把涼氣帶回來。”
3
記憶慢慢消散,我坐在凳子上看著我枯死發白的臉。
難過的想掉眼淚。
我肚子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