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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加重良心推薦 第252章 (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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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罪卻叫靈魂成為本應受他統管的每個受造物的苦役和奴仆。

那個浪子就是一個典型,圣經說他服侍豬,用豬食充饑,因為各種榮華支配了他的靈魂。

因此,我們在圣經中可以發現,人被說成是“給酒作奴仆”(多2:3),又給財富并各種情欲作奴仆。

從此,羞恥伴隨罪而來(參羅6:21)。

羞恥源自人對尊榮受損的憂懼,而且尊榮有多大,這羞恥就有多大。

所以,羞恥總有一天會降臨到罪人身上,因為罪正是對那無價尊榮的貶損。

第二,罪不僅貶損靈魂,而且還玷污了靈魂。

確實,也沒有什么別的,能夠玷污人的靈魂(參太15:20),因為靈魂有眾光之父的形像,是最純全的光束,其純度遠勝太陽,就像太陽遠勝過泥塊一樣。

全世界的污垢都無法玷污太陽,所有試圖遮掩太陽的云彩都會被太陽驅散;但罪卻玷污了靈魂,是的,只需一項罪,一項最小的罪,都會使靈魂在頃刻間遭遇徹底的、永久的玷污。

(1)亞當墮落時的那一項罪就是如此。

“一次過犯”(參羅5:17)玷污了亞當自己,也玷污了整個世界。

現在,假設你看見一滴黑暗向太陽突襲,企圖撲滅它,使光芒離開這巨大的球體,你會說這黑暗真是非比尋常;可是,罪就是這么吞滅靈魂的,與靈魂相比,太陽不過是一根細燭。

(2)罪頃刻間就玷污了靈魂。

以天上最榮耀的天使為例,只要他的心被最小的罪抓住,他頃刻間就會脫去一切的榮耀,然后從天堂墜落,成為最丑陋的受造物。

能使人瞬間喪命的毒藥,會被你視為最強的毒藥;尼祿(Nero)就曾熬制過這樣的毒藥,日爾曼尼庫斯(Germanicus)一喝就被毒死了;如今這最有毒的,就是罪。

(3)罪徹底地玷污了靈魂。

罪不會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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