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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加重人氣小說 第282章 (第1頁)

方式,它像一個旁觀者,一個背景,一個伴隨物,它偶然發聲,然后被擊中。

好比一個人介入爭端,試圖分開雙方,阻止他們犯罪卻遭到猛打,正如所多瑪人和羅得爭執的情形。

在這一章里這兩種情況都有,恰在本主題論述范圍之內。

首先,這種附帶式的悖逆知識也出現在第21節中,使徒說“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此處,他們的知識成為了他們犯罪的一個背景條件,他們悖逆知識而犯罪,卻是附帶的。

而另外一種首接悖逆知識的犯罪出現在第28節,“他們故意不認識神”,換言之,他們憎惡知識本身,所以,他們不光愛己知的罪,還厭惡罪的知識。

既然這兩種情形都有具體的例子了,那我們再把討論范圍擴大一些。

其實,首接悖逆知識犯罪的類型非常多,我將把最主要的幾種簡化成兩大類來講:第一類,從我們自身的角度;第二類,從他人角度。

第一,從我們自身的角度來看,我們可能有五種首接悖逆知識犯罪的方式。

[1]其一,我們詆毀知識以便順利犯罪。

首先,犯罪前密謀策劃,正如猶大謀劃要背叛他的夫子,他尋思如何“得便”行事,正如馬可福音14章11節所說,他好機智地行。

因此,那些帶著最狡詐的問題來陷害基督的人犯了罪,而那些設謀害義人的人也是如此(參詩37:12)。

[2]其二,人用巧智編造狡詐的謊言以掩蓋過犯。

柏拉圖說,有知識的人以更詭詐的方式說謊話(suntadmendaciapotentioresetsapientiores),盡管愚昧人也會撒謊,但是往往不知不覺中說出實話。

[3]其三,他們詆毀道德知識(亞里士多德說這是最不易被詆毀的,我確信這是最不該被詆毀的),以便制造體面的假象來掩蓋自己的罪,他們不僅尋找一些詭詐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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