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知識是光,造光的目的就是要把它置于高處帶來光明。
基督教導過,把可以照亮一家人的燈放在斗底下,這是何等荒謬。
你知道神和神的道路嗎?
如果你也有一顆善心,那你不能不告訴你全家的人,包括你懷里的妻子。
亞伯拉罕愿把孩子所應該知道的都教導給他們,神知道這是理所當然的,而亞伯拉罕所有的子孫也都有這樣的意向。
[2]第二種,竭力壓制知識。
正如法利賽人,他們手中緊握鑰匙,自己不愿意打開寶庫,也不許別人打開。
所以他們說:“他們[使徒們]誠然行了一件明顯的神跡……我們也不能說沒有。
惟恐這事越發傳揚在民間,我們必須恐嚇他們,叫他們不再奉這名對人講論”(徒4:16-17)。
他們這么做的確悖逆了自己的良心,因為他們自己說了“我們也不能說沒有”。
這話仿佛在說:如果我們可以否認,我們就會否認它,不過事實太過明顯了。
因此,主人如果不把知識的財寶告訴仆人,主人就有罪了。
[3]第三種,迫使別人違背良心犯罪。
那個瞎子不愿按法利賽人說的作見證,法利賽人就把他趕出去,那時法利賽人本想讓他說基督是個罪人,但借著小小的良心之光,他足以清楚地判斷,罪人是不可能行出這創世以來都不曾有過的神跡;耶洗別也是如此迫使審判官和見證人違背自己良心來控告拿伯;一些與猶太人往來的外邦人勉強加拉太人受割禮的情形,也是如此(參加6:12)。
那些人知道要廢除割禮,卻借著“棍棒理論”以躲避迫害為由來說服他們受割禮,不以真理為根據,也不是按著可以說服他們及其良心的理由,所以使徒說他們“勉強你們受割禮”。
這些勉強人的人的確可以夸口說他們的理由和立場得到了支持,但他們并未因此獲得多少信譽,因為他們的依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