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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加重在線閱讀 第298章 (第1頁)

且他還不是受了誘惑去行的,而是他自己出去,主動向法利賽人提議交出基督,他又“尋思如何得便”(可14:11),絞盡腦汁謀劃行動,有足夠的時間考慮,所以,猶大的背叛不僅是罪行本身的極惡,也是悖逆知識的極惡,所以其罪更重。

再看大衛,他要去殺拿八的時候熱血沸騰、情緒激憤;布局謀殺烏利亞的時候冷酷無情;和拔示巴同房時忘乎所以,灌醉烏利亞時清醒冷靜;他平靜、鎮定的犯罪。

在那里我們可以發現,大衛僅僅因烏利亞的事而受到責罰,因拔示巴受的責備則相對較輕。

第二,一個人犯罪時越憂愁、抵擋、勉強、懊悔,這就表明對罪的知識越強大、越靈敏,因此犯罪時對知識的悖逆就越重。

他的良心強有力地跳動,發出對罪的駁斥、不滿、抵抗,是源于他深深明白他行動之罪。

盡管“勉強”表明這個人的狀態比一點兒都不勉強的人要好(因為那些毫不勉強的人“靈性麻木”又“貪慕犯罪”,所以狀況更糟,更沒有能力悔改),但是,這“勉強”也證明這罪更為邪惡,因為這說明所悖逆的知識是強有力、起作用、攪動人心的。

希律的罪是對知識深重的悖逆,事實也是如此(參可6:26),經文說他“就甚憂愁”,若非他深深明白將施洗約翰斬首是何等大罪,否則他就不會如此憂愁;他知道約翰“是義人,是圣人”,他十分尊敬約翰,“敬畏他”:,又受他很大影響(馬可福音6章20節,“聽他講論,就多照著行,并且樂意聽他”);他也知道是他因那邪惡婦人的惡毒而犧牲了約翰。

在這個例子中,因為良心確實在他的心里劇烈攪動要他抵擋試探,所以他犯的罪就更重了,那時他本有可以抵擋罪的河堤,卻被全部沖破了,這樣的罪大大糟踐良心。

第三,相反,一個人在行己知之罪時,心里越剛硬、越缺少柔軟,表明他悖逆知識的罪越重,不僅罪本身更重,對知識的悖逆也更重,因為硬著心犯罪是以前己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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