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此”(約3:19)。
你也不能像一個無知之人那樣享受罪中之樂,因為你有知識了,犯罪時你的良心會伸出一根刺,使你受到約束并被死亡的恐懼支配。
一個人知道為犯罪必會付出昂貴的代價,等候審判就會使他苦不堪言,因此外邦人犯罪時要比我們愉快得多,所以在以弗所書4章18-19節,使徒說他們“因為自己無知,心里剛硬。
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欲,貪行種種的污穢”,他們更享受罪中之樂,是因他們沒有知識,或者心里己失去了對自己行為之邪惡的敏感了。
第二,你悖逆知識犯罪,會被交在更剛硬的狀況中。
基督說,“你里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太6:23)。
因此,一個人擁有越多的光,他若行幽暗,就會被丟進越大的幽暗里,甚至最后完全墮落。
第三,比起別人,你的悖逆會引你落入更嚴重的罪;因為神若離棄誰,就懲罰他落入其他的罪,給悖逆知識的罪人所存留的,是最可怕的。
那些外邦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神就任憑他們落入他們所能犯的最重的罪中,比如逆性的污穢等。
但對于你這個基督徒的罪人,被交與酗酒、淫亂等罪都還不算為重;除非是揭露你的敗壞,否則這些罪都還算為小;要把你交與內心的褻瀆(正如以掃,在良善之家長大),這樣你不僅是忽視神圣的本分,且是輕看神圣的本分,輕慢神的圣言和神的圣民,恨惡敬虔和敬虔的樣式;你要被交出去,你將輕慢神并蔑視神的審判,“踐踏祂立約的血”(參來10:29),或是聽從魔鬼。
這些都不足以懲罰你的罪惡,因為正如基督說的,這人末后的景況比先前糟糕七倍(參太12:45)。
倘若從前你醉酒、咒罵、不潔,后來你因明白真道而有所改變,那現在你若悖逆知識而墮落,不會與從前一樣,反要比從前糟糕七倍,成為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