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彭城市郊的一個小村中。
30歲的張大山目光呆滯的坐在床上,手里拿著一瓶敵敵畏農藥,舉起又放下,放下又舉起……。
張大山曾經是這個小村里令人羨慕的一個小伙子身高180,英俊帥氣。
父親張成森是一名煤礦工人,母親丁翠霞是一名民辦教師,在這個時代的農村,一個家里有兩個拿工資的,那簡首就是令人羨慕嫉妒恨了,無論是吃的還是穿的都要比一般的人家要好上一籌,然而,好好的一手牌,最后卻不知道怎么的就被老天給弄的稀巴爛。
六年前,13歲的張大山,和同村姑娘王小荷一起在鄉里的中學上初一。
王小荷,張大山的青梅竹馬,兩人同歲,也是張大山所在班級里的班花,由于兩家相鄰很近,幾乎是鄰居,又是一個班,所以張大山總覺得自己和王小荷很親近。
無論什么事情都想幫著王小荷。
自己有好吃的總想分一半給王小荷,后來連爸媽給的零花錢也都要分一半給王小荷,而王小荷開始每次都要推辭一番,說是如果讓大山的父母知道了會不高興的,可是在張大山誓言旦旦的保證絕對不會讓父母知道的情況下,也就勉為其難的收下了。
一首到最后也就習以為常了。
那時的王小荷家里沒有自行車,從村里到鄉里的學校有七八里路,所以每次往返學校,王小荷的媽媽都讓張大山用自行車載著王小荷,而張大山自己也是樂此不疲,一來二去,兩顆青春萌動的心在不知不覺中就相互靠近了。
到了初三的下學期,張大山更是有一次甚至牽了一次王小荷軟軟糯糯的小手。
張大山感覺自己早戀了。
而且王小荷的父母也經常拿他們倆人打趣,說是如果兩個人要是都考不好,不如就讓他們早點結婚算了,畢竟那個時代的農村孩子一般都是初中畢業以后就結婚的。
一晃三年的初中就要結束了。
那時的初中主科包括語文,數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