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魅魔不擅經營,不喜歡動腦筋。
因為代代傳承,每一個魅魔都擁有一大筆財富。
為了避免坐吃山空,或者投資失敗導致破產。
每一位族人都必須審慎挑選伴侶為自己打理家業。
我媽媽因為眼光好挑中我爸,把公司開成了跨國企業,現在基本定居國外。
而我大學畢業后就和宋廷領了證,讓他全權負責打理我的個人資產。
當然,根據婚前協議,他每月能領取一筆不菲的工資。
除非我死了,沒有一兒半女,我的財產才會全部歸他。
他的確有能力,幾年間就讓我的資產翻了幾倍。
我也給予了他足夠豐厚的報酬。
可他漸漸開始變得不滿足。
某次借著醉意,開玩笑地說:老婆,我怎么覺得我不像你老公,更像個給你打工的職業經理人。
當時的我并沒想那么多,這兩個身份不沖突啊,我們家都是這樣的。
身為雇主,我給他開的工資絕對是同行最高的。
身為妻子,我經常給他買買買,豪車名表,高定名牌,他喜歡的,我都樂意給他。
我一直是按照媽媽教我的,事業婚姻一手抓。
可他覺得我根本不愛他,一直在防著他。
問題是,我祖輩傳下來的家產,是要留給傳承的族人的。
怎么可能如他所愿,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除非我死后沒有留下任何后代,他身為我的伴侶才可繼承我的遺產。
但魅魔比普通人類身強體壯,這基本是不可能發生的。
而自那次試探之后,雖然他表面上對我一如既往的好,但身上的香味越來越淡了。
我很難過。
伴侶的愛意能滋養我的力量,我需要很多愛。
宋廷給不了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