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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何必當初 (第1頁)

原來當年,秀秀可以拒絕王局長開出的五十萬塊錢,但是附加條件是給兒子一個良好的教育環(huán)境,給安排她到縣教育局做教研工作,讓她不得不認真考慮。

為兒子的未來著想,為自己的前途著想,讓她怦然心動,甚至無法再拒絕。因為王局長給的,當時的何夢龍無法給予。

她清楚的認識到這一點,經(jīng)過激烈的思想斗爭,最終她選擇向名利屈服,背叛了愛情。

愛情有時候很浪漫,有時候卻很現(xiàn)實。何夢龍就敗在現(xiàn)實上,在金錢和名利面前,愛情簡直一文不值。這是血的教訓,讓何夢龍痛的銘心刻骨。

對于被情所傷的人來說,男人比女人自愈的更慢,久久不能從痛苦中自拔。而女人則不同,往往比男人忘記的更快。

秀秀就是其中的一個。

王局長為了實現(xiàn)長期占有秀秀的目的,他兌現(xiàn)了承諾。很快就把秀秀安排到教育局搞教研工作,端起了“金飯碗”。

王局長不敢直接把秀秀娘倆接到家中住,因為害怕家中的“母老虎”,更害怕丟掉自己的前途。

于是,他在縣里給秀秀租了房子,又給孩子雇傭了一個專職保姆,讓秀秀可以安心工作。

同時約定,秀秀允許王局長每周看望孩子一次。

這也就給了他接近秀秀的機會。每次他不僅給孩子買玩具買好吃的,還帶給秀秀禮物,不失時機的向秀秀表白自己的“癡心”。

王局長明面說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和父愛,還承諾以后有合適機會繼續(xù)提拔秀秀。同時暗示,只要秀秀跟他和好,自己早晚會和那個“母老虎”離婚的。

這些“糖衣炮彈”把秀秀轟炸得頭暈暈的,開始憧憬著美好的生活和未來。一來二去的,兩個人接觸多了,秀秀的防線逐漸崩塌,不知不覺中成了王局長的“小三”。

可是,一年、兩年過去了,一直等到兒子都已經(jīng)上小學了,王局長還是沒有和原配離婚。

而且每次來,都是為了床上的瘋狂與歡愉,對離婚二字編出無數(shù)個理由來搪塞秀秀。

秀秀終于醒悟了,王局長是絕對不會與原配離婚的,他只不過是貪圖自己的美色而已。

而自己卻成為了人人唾棄的“小三”,這讓秀秀非常憤怒,她哭過鬧過,但是都沒用。

那一段時間,秀秀瀕臨崩潰的狀態(tài)。她一方面憎恨王局長的虛偽和欺騙,一方面心理上承受著世俗輿論的壓力,還有對何夢龍的愧疚與自責。

自己現(xiàn)在成了一個什么樣的女人了?她從同事們竊竊私語的議論中感到了羞恥,然而自己還能怎樣做呢?

難道就這樣甘心墮落下去嗎?不,她是好強的女人,或者說是一個虛榮心很強的女人。

她從別人色瞇瞇的眼光中,虛假的殷勤當中看到了自己的資本。那就是自己的美貌,還有豐滿的胸,細腰長腿和翹臀。

何必在一棵樹上吊死人呢?秀秀的心眼開始活動了。

她想起了每次開會時,有些領(lǐng)導的夸獎與欣賞。其實她清楚,領(lǐng)導欣賞的不是自己的工作能力,而是自己的魅力。

有這樣的資本不知道好好利用,是不是太傻?秀秀有時候這樣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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