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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2頁)

張艷紅把褲兜翻出來,“你看看我像是有錢給人的樣子嗎?我跟他說了,要錢沒有,不過等柳紅媚身子好了,可以用身子抵數(shù)。”

柳紅媚頓時又羞又惱,這女人兩斤肉就把她身子抵給人家了,腦子都長兇上了?

羞惱之余,柳紅媚鬼使神差問了句:“那他怎么說?”

張艷紅壞笑:“還能怎么說,當然是求之不得啦!”

......

晚上睡覺時。

王向東說了下,要再次進山一趟。

林雪滿是擔憂,上次去了幾天,她提心吊膽了幾天,好不容易才回來,沒待幾天,就要再進山了。

“咱們不去不行嗎?”

上次那頭野豬得了四百塊,相當于是一個國營廠管理層職工一年的工資了。

足夠明年開春起房子的。

省著點花,明年甚至都花不完。

不過王向東的想法,和她不一樣。

自從雜貨鋪老頭說了嘴,可以幫忙解決城市戶口問題,他心思就開始活絡起來。

茵茵三歲了,馬上可以上幼兒園了。

榆樹屯這種窮苦地方是沒有這個條件的,哪怕鎮(zhèn)上也沒有幼兒園,只有省城那些經濟好點的大城市才有。

不過現(xiàn)在的幼兒園應該叫托兒所。

想進城生活,那就得先解決城市戶口。

以前他沒有那個本事,也沒有那個想法,但現(xiàn)在不一樣了。

既然重生回來,那就要給媳婦閨女,最好的待遇。

王向東問了句:“媳婦你想不想回城里?”

林雪愣住了。

隨即連忙表示:“你放心,我不會離開的,你只要以后再也不打我,對我和茵茵好,我真的不會離開的......”

說著說著林雪又眼淚汪汪的。

當年知青插隊下放到榆樹屯。

她成為整個榆樹屯最漂亮最受歡迎的姑娘。

不少青年明里暗里表達對她有意思。

但她卻意外被王向東看光了身子,礙于閑言碎語,只得被迫嫁給他。

嫁給王向東三年,她從來不敢提回家。

因為王向東說過,她要是敢走,就打斷她狗腿,再把茵茵給賣了。

王向東一看媳婦又哭了,肯定是又嚇到她了。

不過他有些莫名其妙,只是問了她想不想回城里生活,沒想到她這么大反應。

雜貨鋪老板劉鍋說了,只要他能夠搞到熊膽,就能幫忙解決城市戶口問題,那知青身份的林雪,想回去自然也能辦到。

“好了好了,不哭了。”

王向東給她擦干凈,哄著說道:“不想回去就不回去,我沒有要趕你的意思。”

林雪委屈巴巴看了眼他,心想我哪是不想回去啊,只是怕被你打罷了。

王向東也不知道鬧了一個誤會。

懷里的媳婦又酥又軟的,讓他升起了邪火。

這一去又得好幾天見不著媳婦,想到這,他再也忍不住了。

“媳婦,咱們熱乎熱乎?”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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