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這個秦妍真的挺厲害,到現在也就寫了四五首歌,每首都是大爆的程度。
但是我聽狗仔說,她好像個人風氣不太好。
誒呀,狗仔都是要賺錢的,秦妍長得那么可愛,怎么可能干出那種事情
幾個人路過,對著牌子上的人指指點點。
常年呆在國外,對國內的事情多有不了解,當然也有宋元刻意不讓我去發現的緣故。
手機震動,打開一看,是爸媽給我打來的電話,我沒有接,隨后手機就發來一條留言。
你要是敢回來謀害你妹妹,我們兩個拼了老命也要把你送進監獄里去!
而后,更是字字都在說我不配當他們秦家的女兒。
我沒有在意,下一步就去手機店辦了張新卡,原來的那張直接掰掉扔進了垃圾桶里去。
也不知道該不該感謝宋元沒有和我去領結婚證,要不然按照現在來說,離婚還真有點麻煩。
我登入了自己發布歌曲的后臺,用了各種方式,總算把認證改成了創作人,秦洛,還把頭像換掉。
而后就發布了聲明。
本人賬號之前被自己妹妹盜取使用,現在回歸,希望妹妹能把我自己創作的歌曲歸還,我從來沒有答應過要把自己的歌送給你去謀取利益,騙我的粉絲。
接下來我會和之前替我簽署合約的妹夫打官司,暫停創作,希望大家理解。
這話一出,瞬間上了熱搜。
其實原本以我的名氣根本沒可能有這么多的觀眾,但奈何大家都有吃瓜心理,紛紛跑到我的評論區湊熱鬧。
什么秦妍居然不是真正的創作人這個秦洛我怎么沒聽說過。
早就覺得那個秦妍不是什么好人了,每天營銷自己在父母的庇護之下長大,那是怎么寫出那么顛沛流離的歌的,不懂。
聽說她自從有點名氣之后,就見過不少男粉絲,還約了不少人。
我租了間房子,四處打聽,才找到了個靠譜的律師。
雖然律師費幾乎要去掉我剩下的大半積蓄,但為了自己應得的一切,我咬咬牙還是忍了。
第二天,某博上,秦妍就艾特了我。
姐姐小時候就不聽父母的話,對爸媽有怨氣,出了國,她也不喜歡我,但我沒想到姐姐會這么污蔑我,謠言止于智者,希望評論區的網友理智發言,之前帶節奏的網友我都已經取證發律師函。
往下一滑,還真是寫好的律師函,有模有樣的。
但仔細一看,才發現寫的是名譽權。
我勾唇笑了笑,就這點把戲,秦妍還真比不過我,我可是實實在在的在外面混了七年多,這點我還是處理的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