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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軍功法修訂與軍功冊立 (第1頁)

初夏午后,長安都護府東廳內,陽光透過高窗,將檀木地板映成金色。呂布收回白絹書卷,凝視面前的案頭陣列——新修訂的軍功法條文,一頁頁緊密排列;另一側,是一疊竹簡與銅環索引的“功名簿記”樣本。他輕撫偃月刀柄,抬頭對諸葛亮、張遼、趙云說道:“自北伐以來,軍功賞賜雖多,卻不易追溯;軍功法需修訂,以律令為準繩,功冊必須完備,方能激勵將士,杜絕貪贓與虛報。”

諸葛亮拂扇領命,向旁邊侍立的法監司高順示意后,取過首卷法條,朗聲宣讀:“一、軍功分為立功、破陣、援護三等;二、立功者,賞金百兩、賜爵一品;破陣者,賞金五十兩、賜爵二品;援護者,賞金二十兩、賜爵三品;三、每月由驛道司與軍中吏部聯合巡查,當面宣評,不得私議;四、凡有偽報冒領者,一律革職充軍,沒收軍賞,連坐其黨。”廳內靜默,只余竹簡輕響,仿佛下一刻就要掀起驚濤駭浪。

張遼跨前一步,拍案說道:“此分法雖明,卻須打一套便于識別的等級標識,以在營帳、戰馀、公堂一目了然。”說罷,他從懷中抽出一塊折疊銅牌,上面刻著三枚龍紋:大龍為一品,雙龍為二品,單龍為三品。銅牌背后置有羊皮綬扣,可系于軍裝肩頭。張遼雙手將銅牌呈上,呂布拈起把玩,忽現滿意之色:“此物可稱‘軍功印綬’,領之于肩,領功于胸,鏗鏘可見,此物當世徽章之明,足以昭彰軍功?!?/p>

趙云接過銅牌,朗聲道:“再需立一‘功名冊’,每名將士之功績皆詳載其上??捎弥窈喲b訂,分冊置于營前顯堂,及于府衙文案堂立碑,以示眾人;他日若遷調,也可一并攜帶,功績不落空前。”諸葛亮當即取筆,迅疾在新制的《軍功簿記法》上增補:“之光——只是這光芒,更為鮮活、質厚。

夜幕將臨,都護府院內燃起千盞燈燭,照亮集市與驛道。呂布與群臣再次聚于案前,諸葛亮將今日修訂細則與碑文樣式交予文吏,再三叮囑:“務必以人心所向為本,讓軍功法既嚴明公正,又能激發戰意;軍功冊既為實績之證,也要成為后人之鑒。”張遼頓首:“且令每營再排練軍功授勛之禮,令眾將士深知,唯忠至死方可題名碑上。”

長安城頭,烽火臺的影子在月光下與將旗交疊。新修訂的軍功法與剛立起的功名碑,連同那一塊塊軍功印綬,共同刻下了一道令敵震懾、令己振奮的新軍事文明。來自未來的呂布,將古今巧思融于一冊,以鐵與墨書寫軍功,以石與銅昭昭歷史——關中大地上,一場新的軍功法治篇章,正緩緩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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