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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第1頁)

柳阿大不可置信:“你這個逆女,我是你親爹,你居然想送我去死!”

柳鶯鶯無動于衷,看都不看他一眼:“娘,去衙門敲鳴冤鼓吧,我陪你。”

李慧娘潸然落淚,但這回不是因為傷心絕望,而是欣慰高興。

丈夫不是人,女兒卻難得貼心。

可正因如此,她才更不能毀了女兒。

父母入罪,子女將終身背負污名。她不能讓鶯鶯變成罪犯的女兒。

李慧娘擦掉眼淚,看向柳阿大:“不想我報官可以,需答應我幾個條件。”

柳阿大大喜過望:“好,你說,我都答應。”

“一,我要和你義絕。”

大夏朝婚律。妻子犯七出可休妻,二人性情不宜可和離。丈夫若有謀害妻子或岳家之舉,情節惡劣,女方可義絕。

“二,鶯鶯跟我走,你要配合助我立女戶,鶯鶯從柳家遷出,隨我的戶籍。”

“三,召集族老村正,當著眾人的面承認你們所作所為,洗刷我身上的污名。”

第一條柳阿大只微微蹙眉便答應了,第二條雖有猶豫,終究沒反對。

第三條,柳阿大不干。

“不行,你這不還是讓我們認罪嗎,跟報官有什么區別!”

宋知鳶翻了個白眼:“你既覺得沒區別,那不如還是報官吧。”

一句話,柳阿大啞然,支支吾吾。

柳老二已經忍不住搶先開口:“我們答應,我們都答應。”

見柳阿大還要反駁,柳老二氣不打一出來。

“大哥,你自己閨女什么性子,豁不豁得出去,你自己心里沒底嗎!

“真報官,不是絞刑就是流放。跟村里認罪,最多被罵一頓,名聲受損。

“哪個輕哪個重,你分不清嗎!你想死我可不想!”

宋知鳶發出輕嗤,看,這不是心里清楚得很嗎?

不過......

她想了想,欲要張嘴,到底閉上了。

誰知柳鶯鶯開了口:“不但要認罪,還要立悔過書,按手印畫押。

“另外再加一條,家中錢財都歸阿娘,另外,你們再籌五十兩銀子給阿娘。”

柳阿大炸了:“我上哪去籌五十兩!”

柳鶯鶯看向柳老二:“這我們不管。我們只要錢,限明天日落之前。

“超過期限,或差一錢,就報官,你們一個都別想逃。”

宋知鳶微怔,看看柳家兄弟,又看看柳鶯鶯,眸光閃動,嘴角勾起一抹淺笑。

聰明。

立悔過書,按手印,等于留下“證據”。

只要有這個把柄在,柳家兄弟就不敢輕舉妄動。

尤其五十兩這個數目很有意思。

柳阿大是一分都拿不出來的,可柳老二湊一湊,掏空家底應該差不多剛好夠。

本是幫大哥的忙做場戲,結果攤上生死危機,面臨牢獄之災,還賠掉所有積蓄。

柳老二如何咽得下這口氣?

柳鶯鶯母女手中有“把柄”,他不敢動,就只能把氣全撒在柳阿大身上。

可是以柳阿大的性子,又哪里是肯被動挨打的?

宋知鳶低頭看去,柳老二掃向柳阿大的目光深沉,暗含利光。

呵呵,真精彩,兄弟反目,好戲還在后頭呢。

不愧是敏妃。

上輩子寵冠后宮的存在,又怎會單單是因為長相酷似先皇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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