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后。
兩份文件,同時寄到了林雪晴租住的,不足十平米的廉價公寓里。
一份,是法院的傳票。
另一份,是我簽好字的離婚協議書。
我去了醫院,看望我的妹妹。她的傷勢恢復得很好,已經能下床慢慢活動了。
我們坐在醫院的花園里。
“哥,林雪晴前天來找過我。”她平靜地說。
我皺了皺眉:“她沒對你怎么樣吧?”
“沒有。”妹妹搖搖頭,“她跪下了。”
我沉默了。
妹妹繼續說:“她說,‘求求你,讓你哥放過我吧,我給他做牛做馬都行’。”
“她還說,‘只要他肯原諒我,我可以把我剩下的一切都給他’。”
“她最后說,‘我們畢竟是夫妻,他不能這么絕情’。”
我看著妹妹,問道:“那你呢?你怎么說?”
妹妹的眼神,在那一刻變得無比堅定。
“我告訴她,‘我哥給你機會的時候,你沒有珍惜。現在,晚了。’”
她頓了頓,補充道:“然后,我叫了保安。”
我欣慰地摸了摸她的頭。那個需要我保護的小女孩,真的長大了。
開庭那天,我去了。
林雪晴坐在被告席上,面容憔悴,頭發花白,像是一瞬間老了十歲。
從始至終,她都放棄了所有辯護。她只是定定地看著我。
庭審很快結束。她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被法警帶走時,她路過了我的身邊。
“周然......”她用幾不可聞的聲音叫住了我。
我停下腳步,但沒有回頭。
“這三年......”她的聲音帶著顫抖,“你......真的有愛過我嗎?”
這是一個她最想知道,卻也最不敢知道答案的問題。
我沉默了片刻。
“有過。”
我能感覺到,她聽到這兩個字時,身體瞬間的僵硬和那抑制不住的、微弱的希望。
然后,我補上了后半句。
“但你把它,親手殺了。”
我聽到了她壓抑的、心碎的抽泣聲。
我邁步向前,沒有再停留。
“沒有如果,也沒有下輩子。”
說完,我走出了法庭。
門外,陽光正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