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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被提升為最高級別的國家安全案件,所有信息被嚴格封鎖。

我被要求簽署保密協議,連家人都不能透露半個字。

三個月后,王局長親自打電話告知我判決結果。

“李軍,叛國罪,無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

我握緊手機,等待下文。

“張漫漫,過失危害國家安全罪,十五年。產后即刻執行。”

“她父親張明遠,叛國罪,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她母親,知情不報,七年。”

我沒有任何感覺。

“他們名下所有資產,包括變賣房產的錢,全部凍結,用于賠償國家損失。”

“夠賠嗎?”我問。

王局長苦笑:“杯水車薪。”

掛斷電話,我走到窗前。窗外陽光明媚,一切如常。沒人知道我們剛剛避免了一場可能導致數千人死亡的災難。

一周后,我回到別墅區。

鄰居們看到我,像老鼠見了貓,遠遠就繞道走。

曾經在業主群里罵我“冷血”的劉太太,現在見我連頭都不敢抬。

新來的物業經理每次見我都畢恭畢敬,主動匯報小區的安保情況。

“陸專家,我們已經加強了監控系統,任何可疑人員都會立即報警。”

我點點頭,沒有多說什么。

晚上,我坐在陽臺上,看著遠處的燈火。手機震動,是王局長發來的消息。

“張漫漫生了,女孩,五斤六兩。”

我沒有回復。

又一條消息進來:“她要求見你一面,你考慮一下。”

我放下手機,仰頭看著星空。

世界終于清靜了。

但我知道,這只是暫時的。

總會有下一個張漫漫,下一個李軍,為了流量、為了金錢,不惜出賣靈魂。

我的手機又亮了,是一條新聞推送:某知名網紅因危害公共安全被判刑,詳情保密。

評論區一片嘩然。

“到底做了什么這么嚴重?”

“肯定不簡單,連細節都不讓報道。”

“聽說是危害國家安全,嚇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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