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律師站起來,侃侃而談:“審判長,我方當事人作為新聞媒體,對公眾人物進行輿論監督,是其合法權利。
陳宇先生作為一名藝人,其行為本身就具有公開性。
我方記者拍攝到的畫面,并未進行任何偽造,只是根據當時的情景,做出了合理的推測和藝術加工,這在娛樂圈新聞報道中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屬于『潛規則』的一部分。
陳宇先生既然享受了作為公眾人物帶來的紅利,就應當承受相應的輿京城論壓力......”
他的話術非常刁鉆,企圖將“惡意誹謗”偷換概念成“輿論監督”和“行業慣例”。
直播間的彈幕一片罵聲。
【我吐了,這律師還要臉嗎?】
【造謠說得這么清新脫俗?】
【什么狗屁潛規則!就可以隨便污人清白了?】
陳宇的律師,安靜地聽完對方的陳述,然后推了推眼鏡,站了起來。
“審判長,我反對被告律師的說法。”
“被告律師通篇的論點,都建立在一個錯誤的前提之上——那就是,我的當事人陳宇先生,是一名藝人,或者說,是娛樂圈內人士。”
被告律師愣了一下,隨即嗤笑一聲:
“陳宇先生不是藝人嗎?他參加了爆款綜藝,擁有千萬粉絲,他的一舉一動都備受關注,這難道不是藝人的標準定義?”
法庭上的眾人也有些疑惑,這難道還有爭議?
陳宇的律師微微一笑。
“請問被告律師,我的當事人,和哪家經紀公司簽約了?他出過唱片,還是演過戲?他是否以『藝人』的身份進行過任何商業活動?”
被告律師張了張嘴,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因為他查過,還真沒有!
陳宇的律師繼續說道:“我的當事人,他參加《超級奶爸》,是以『素人父親』的身份,履行他與節目組的合同。
他籌備電影《聊齋奇譚》,是以『制作人』和『投資人』的身份。
從始至終,他從未聲稱自己是『藝人』,也從未想過要進入娛樂圈。”
“所以,被告方所謂的『娛樂圈潛規則』、『藝人應承受的輿京城論壓力』,對我當事人而言,完全不適用。”
“因為——”
“他,根本就不是你們圈里的人!”
“你們不能用你們圈子里那套骯臟的、扭曲的規則,來要求一個圈外人遵守!”
此言一出,滿座皆驚!
線上法庭的彈幕,在靜默了三秒鐘之后,爆發了。
【臥槽!!!!!!!!】
【對啊!我怎么沒想到!宇神從來沒說過自己是明星啊!】
【他媽的,神級反殺!釜底抽薪啊!】
【哈哈哈哈哈哈!大瓜傳媒傻眼了!你跟我講圈內規則,對不起,老子不在圈內!】
【這律師牛逼!這思路絕了!我本來以為是場拉鋸戰,結果開局就王炸了?】
【用魔法打敗魔法的最高境界是:老子跟你玩的根本不是一個游戲!】
被告席上,卓偉和那個法務代表的臉,瞬間變得慘白。
他們最大的依仗,那套在娛樂圈里橫行無忌的“潛規則”理論,在陳宇“圈外人”的身份面前,就像一個笑話,被瞬間擊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