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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1頁)

“被告程宇凡,因非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使用竊照專用器材罪等多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法官宣判的那一刻,我沒有想象中的快感,只有一種深深的疲憊。

程宇凡被帶走時,轉頭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里不再有恨意,只剩下恐懼和絕望。

“沈思言,這一切都是你害的。”他嘴唇顫抖著說。

我沒有回應,只是平靜地看著他被帶出法庭。

付婷婷的下場同樣凄慘。

她的身體在蠱蟲反噬后徹底垮掉,臉上長滿了無法消除的瘡疤。

學校以品行不端為由將她開除。

聽說她最后被家人接回老家,從此銷聲匿跡。

案件結束后,我收到了許多采訪邀請,但全部婉拒。

我不需要成為什么英雄,只想回歸平靜的生活。

那天下午,我獨自走到學校的湖邊。

陽光灑在湖面上,波光粼粼。

我從口袋里掏出那枚程宇凡送我的戒指——曾經我以為它象征著愛情,現在只覺得它沉重如枷鎖。

我用盡全力,將戒指扔向湖心。

它劃出一道弧線,無聲地沉入水中。

湖面泛起漣漪,一圈圈向外擴散,最終歸于平靜。

我感覺套在心上和靈魂上的枷鎖,也隨之沉入了湖底。

回到宿舍,小雅遞給我一封信。“這是那些女生聯名寫給你的。”

我打開信封,里面是一封手寫的感謝信,落款是二十多個名字——全是程宇凡的受害者。

“感謝你的勇敢,讓惡魔得到了懲罰。”

看著這行字,我的眼淚突然涌出。

這是我復仇以來第一次哭泣,不是因為痛苦,而是一種釋然。

我所承受的一切,終于有了更深一層的意義。

我的復仇,不僅是為了自己,也守護了更多無辜的人。

風波平息后,校園里對我的態度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有人投來敬佩的目光,有人刻意避開我的視線。

幾個男生試圖向我示好,但我全部婉拒。

我不再是那個天真的沈思言,也不想成為別人眼中的“復仇女神”。

我只想做回真實的自己。

我將所有精力投入到學業和自我提升中。

圖書館成了我最常去的地方,知識和思考是最好的療傷良藥。

有天晚上,我夢見自己站在湖邊,湖水清澈見底。

我看見湖底閃爍著什么,俯身去撈,卻不是那枚戒指,而是一把鑰匙。

醒來后,我忽然明白了什么。

那把鑰匙,是打開新生活的鑰匙。

過去的痛苦和仇恨已經沉入湖底,而我,終于可以輕裝前行。

這不是結束,而是新生活的開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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