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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月后,我成功在公司升了職。即將去往海外公司擔任經理。
卻在公司的慶功宴上接到一個陌生電話。
“姐!”我一接通,妹妹哭得撕心裂肺,“爸媽為了我借高利貸,把房子都抵押出去了!高利貸的人把爸媽趕出去了,他們睡在天橋底下李家撤訴了,但他們要我賠五十萬”
我輕笑一聲,“所以呢?”
“你明明有錢!”她歇斯底里,“五十萬對你算什么?!”
我低頭喝了一口酒。
突然喊她全名,“余之語,你還記得我捉奸的那天,你說過什么嗎?”
電話那頭瞬間死寂。
我當然記得。
那天爸媽不為我說話,還處處偏袒她。
這不算什么,最令我悲傷的是她的話。
她當著全家人的面笑著說:“姐,你一個孤兒,能進我們家門就已經是天大的福氣了!做人可不要太貪心,你把利祖哥讓給我吧!”
她吵吵嚷嚷要為我解釋。
“現在風水輪流轉了。”我打斷她,“做人可不要太貪心。”
電話突然被搶走,媽媽尖利的聲音在我耳邊炸響:“余清歡!你非要逼死我們才甘心嗎?!”
背景音里還有爸爸的咳嗽聲。
我看著玻璃上反射出來的自己,和電話那頭的狼狽一家天壤之別。
“媽媽,”我柔聲說,“你還記得我當年留學,發高燒向你打電話求助,你是怎么說的嗎?”
不等她回答,我學著她當年的語氣尖聲罵道,“敗家子!別想要一分錢!”
電話那頭傳來“咚”的悶響,媽媽跌坐在地。
媽媽失聲痛哭,“歡歡,媽媽真的知道錯了”
我對她說,“媽媽,我已經把我所有的愛都給你了。”
隨即掛斷電話,抽出電話卡,把它掰成兩半。
真的是知道錯了嗎?還是裝可憐乞求我的原諒繼續吸我的血?
我閉上眼,思緒放空,回到二十多年前的那個冬天。
二十多年前的那個冬天,年輕的婦人因為結婚多年沒有孩子而郁郁寡歡。
算命的人說了,他們命里無子,或許收養一個命里帶兄弟姐妹的孩子可以擁有自己的孩子。
于是她在丈夫的帶領下走進一個孤兒院。
孤兒院里有一個大膽勇敢的小女孩,她送給了婦人一朵紙做的花。
“夫人,冬天沒有花,但我愿意為你做花。”
婦人哭著抱住她,問她愿不愿意做自己的女兒。
小女孩同意了。余家夫婦收養了這個小女孩。
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和余家形同陌路,勢同水火。
那朵紙花在二十多年的時間里早已消失不見,就像他們虛假的親情。
當年那個滿心歡喜喊“媽媽”的小女孩,如今接通這個電話,聽著養父母為了親生女兒低聲下氣地求我幫助和原諒。
我發現,最痛的從來不是恨,而是那些被辜負的真心,那些我小心翼翼捧出的愛。
這些年來我以為只要夠努力就能被珍視的期待,就讓它們伴隨著我的所有痛苦,永遠地留在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