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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0章 (第1頁)

瓦子里的姑娘,十有九個都認命了。

送走了陳公子,月娘靠在床邊,支著一條腿去解腳上的纏足帶,她并非自幼纏足,大約是她十歲的時候,媽媽說如今達官貴人的女眷都纏,便也叫她們纏上。

達官貴人的女眷用白綢纏,她們就用細棉布。

將腳緊緊勒起來,纏得久了,腳就成了細細的一條,腳趾翹起來,不解開還好,解開了看著惡心。

或許外面瓦子的姑娘不必纏,但這是臨安,上行下效,貴人女眷里什么風靡,瓦子的姑娘總是頭一個學,好在這纏足到如今也不過八九年的功夫,還沒有演化成更喪盡天良的纏法,不算太影響走路。

月娘也不明白為什么要纏足,她聽媽媽說,那是某一個皇帝,最愛妃子纏上小腳,掌上起舞。

而后妃子們競相纏足,官員女眷們也就學了起來。

再然后就是她們了。

以前月娘從未思考過自己為什么要纏——媽媽讓她纏,她就纏了,后來即便媽媽不管,她也每日自己拆開來重纏,為著什么?自然是為著能纏出一雙漂亮的小腳,恩客才肯在她身上花錢。

可小腳究竟美在哪里?

似乎只是單純的覺得,貴人們的東西就是好,貴人們追捧的小腳就是好腳。

不過,她纏腳的時候,年紀已經大了,如今腳仍舊不小,不像現在新被賣進瓦子里的姑娘,四五歲就纏上,長大了就是一雙小腳,至于解開裹腳布后腳有多丑,誰在乎呢?

阮地應該是不纏腳的。

月娘想起曾經見過的,和商隊一同過來的阮地女子,宋國的女子也能做買賣,開鋪子,但總歸忌諱著什么,忌諱什么,月娘也說不清,但她看得出,阮地女子就沒有那種忌諱,她們能毫不在乎的和男丁說話,大聲笑鬧,便是旁人對她們矚目,她們也不在乎,似乎腦子缺了根弦。

最初的時候,月娘是有些瞧不起她們的。

她們這類伎子已經算是賤人了,沒有父母親人可以依靠,倚門賣笑才能掙到錢,但她們也知道羞恥!只是不得不做,不做就活不下去。

但阮地女子,她們明明可以在老家過體面日子,為什么自己來臨安賣笑?便是開鋪子的寡婦,與男客玩笑時那也得避著人呢!

她那時候覺得阮地不是好地方,不知女人在那里經受了什么,才連最基本的臉面都不要了。

好像個個都沒有羞恥心。

可如今打定了主意要過去,便又換了想法。

是了,那所謂的女子本分,不就和這纏腳一般嗎?人人都那般,可誰都說不上來究竟為了什么,對自己有什么好處,只是旁人都這么做,自己也就做了。

要說是為了討好皇帝?可她們這些人,一輩子都見不到皇上一回,從何談起呢?

況且也不是每個皇帝都喜歡小腳。

只是剛開始纏了,后頭習慣就成了自然,瓦子里不纏的姑娘才是異類,所有人私下都要說她的媽媽沒有遠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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