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漲三百塊錢生活費被拒后,我換掉了偏心父母
- 內容簡介:
- 親子關系合同制全面推廣。父母和子女如果不愿續約,可隨意換綁其他人。我們家條件不好,為了照顧爸媽,我年年都續約。直到某天,我無意間刷到弟弟去看兩萬八一場的演唱會。我納悶:“我們倆每個月生活費才五百塊,他哪來這么多錢看演唱會?”弟弟的同學大吃一驚:“怎么可能?你弟每個月生活費有一萬多呢!”我試探著讓父母多給我三百塊錢生活費。我媽直接炸了:“我們的錢又不是大風刮來的,你怎么這么自私啊,一點都不替你弟考慮!你趕緊把今年的獎學金給我!”我打電話給工作人員:“你好,親子約不用續了,幫我換個爸媽吧。”展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