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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18 (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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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嘉嶼出院那天,陽光稀薄,醫院走廊里是消毒水和塑膠簾子混合的氣味。

他拎著一只輕便的行李袋,沉默走出病房,身邊沒有親人,沒有員工,也沒有人為他準備接風的牌子。

只有律師周謹站在醫院門口,表情肅然地遞給他一個文件袋。

“她的更名遷籍申請正式通過了。”

周謹說,“這份是行政回執副本,你有知情權。”

沈嘉嶼接過文件。

牛皮紙袋內是一頁a4紙,蓋著鮮紅的省級公安局戶政章印:

“申請人顧青,原籍注銷手續已完成,身份信息系統將于三日內同步至西南翠微市公民數據庫。

原戶名林晚舟,已歸檔注銷,永久凍結,任何人無權調閱。”

他站在原地,指尖緊握,喉嚨像塞了一口雪,冰冷、發澀,卻說不出一個字。

紙面干燥,字跡清晰,卻像一張無聲的死刑判決書。

不是對他的懲罰,而是對他所有幻想的、合法、不可逆的宣告。

她真的刪庫了。

徹底地、干凈地,從林晚舟這個身份上退場了。

他低頭,重新把紙疊回信封,抬頭問周謹:

“她知道你今天要來見我嗎?”

“知道。”周謹點頭,“她讓我轉達一句話。”

“什么?”

“找到,不代表可以靠近。”

沈嘉嶼苦笑,眼眶一熱。

他這才明白,所有他以為的“還有機會”“還能解釋”“也許她只是躲著”的幻想,都是自欺。

她不是在等他說對不起。

她是在合法、堅定、溫和而無聲地,告訴他。

“你已經不在我的人生權限里了”。

那天晚上,他回到空蕩的別墅。

林晚舟。

或者說,現在的顧青。

留下的痕跡早已不在。

廚房的杯子換了位置,沙發毯子不再有她的香味,就連智能音箱也換了系統。

他走進書房,把那張行政回執平整地放進抽屜,旁邊是那本他還沒送出去的舊電影票本復刻版,最后一頁空白。

他忽然想開口叫一聲:“顧青。”

但喉嚨哽住了。

他意識到這個名字已經不屬于他了。

就像那個人,那段時間,那份情感。全都不屬于他了。

他終于坐下,打開備忘錄,把追她計劃那一欄徹底刪掉,重新建了一欄標題:

贖罪守則。

不再試圖解釋任何事,不主動制造任何聯絡可能,不在公共場合提及她的姓名、經歷或相關信息,不以她為目的做任何決定,不求她原諒,也不向他人講述自己后悔,所有念想,僅限于心中,不外傳。

他按下保存,退出頁面,輕輕合上筆電。

深夜,他走進臥室,第一次不點燈。

他靠著床頭,在黑暗里,把顧青兩個字念了出來。

第一次,是陌生。

第二次,是失而不復的愛。

第三次,是他徹底學會了放手。

他知道,他可以活著,也可以走下去。

但這輩子,他必須學會。

不靠近,不打擾,不解釋,不占據。

她是顧青,不再是他的顧青。

而他,只是眾多曾經和她錯身的過客中,最晚醒悟、最不配停留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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