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既已簽訂,沈玦心情頗佳,命人重新上了茶點。
他看著對面正小心翼翼將契約收好的林墨,忽然想起一事。
林姑娘,沈玦慢條斯理地開口,既然合作已定,有些事情還是要說在前頭。
林墨抬頭,見沈玦神色嚴肅,也正色道:王爺請講。
這份契約事關重大,除了方才說的保密條款外,本王覺得還應該增加一些補充約定。
沈玦示意顧先生取來紙筆,比如,違約賠償。
林墨挑眉:王爺是信不過民女?
非也。沈玦搖頭,這是商業慣例。既然要合作,就要把各種可能的情況都考慮到。
他提筆在紙上寫下幾條:一、若林墨泄露醉仙樓經營機密,需賠償白銀萬兩。二、若林墨擅自將醉仙樓經營策略用于其他商號,需賠償白銀五千兩。三、若林墨在合作期間損害醉仙樓聲譽,需賠償白銀三千兩。
寫完后,他將紙推給林墨:林姑娘覺得如何?
林墨接過細看,不禁笑了:王爺這些條款,未免有些...苛刻。
沈玦挑眉,林姑娘覺得哪里不妥?
首先,林墨指著第一條,經營機密這個定義太模糊。若是民女無意中說漏了嘴,難道也要賠一萬兩?
沈玦想了想:那依你之見?
應該明確什么是經營機密。
林墨道,比如會員制度的具體規則、主題雅間的設計方案、才子佳人的合作細節,這些算機密。但普通的經營理念,不應該算在內。
有道理。
沈玦點頭,那第二條呢?
第二條更是荒謬。
林墨笑道,難道民女這輩子都不能在其他地方做生意了?王爺這是要斷了民女的生路啊。
沈玦被她的話逗笑了:那你說該如何修改?
應該加個期限和范圍。
林墨道,比如,合作期間及結束后三年內,不得在京城開設同類酒樓。這樣既保護了王爺的利益,也不至于讓民女無處謀生。
沈玦贊賞地點頭:很合理。那第三條呢?
第三條的問題在于損害聲譽的標準。
林墨道,若是有人故意造謠中傷,難道也要民女來賠?
這個...
沈玦沉吟道,確實應該區分故意和無意。
不如這樣,林墨提議,若是因民女重大過失導致醉仙樓聲譽受損,民女愿意承擔責任。但若是其他原因,就不能算在民女頭上。
兩人就違約條款又商議了半個時辰,最終達成一致。
顧先生根據商議結果,重新起草了一份補充協議。
林姑娘,沈玦在簽署前忍不住打趣,你這般斤斤計較,讓本王很是受傷啊。難道本王看起來像是會訛詐你的人嗎?
林墨一本正經地回答:王爺誤會了。民女這不是防著王爺,是防著未來的變故。畢竟...
她眨了眨眼:人心隔肚皮,萬一哪天王爺看民女不順眼,想找個理由把民女踢出去,民女也得有個護身符不是?
這話說得直白又幽默,連顧先生都忍不住笑了。
沈玦搖頭嘆道:林姑娘啊林姑娘,你這一張嘴,真是讓本王又愛又恨。
王爺過獎。
林墨面不改色地收好補充協議,現在,我們可以正式開始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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