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作者描寫的病嬌嗎?我不理解。和他同坐的律師一直在提醒他注意影響,不要開口。然后,被他當成耳旁風?...這就是作者描寫的病嬌嗎?我不理解。和他同坐的律師一直在提醒他注意影響,不要開口。然后,被他當成耳旁風?最終,他以bangjia,囚禁等等數罪并罰,被判了二十年。聽到宣判結果,他愣了一秒,轉身就打了律師兩巴掌,「廢物,我爸媽拿錢就是讓你來閑坐的嘛。」我當然沒管他們狗咬狗。畢竟在原著中,男主的律師團仗著女主不懂法,騙女主簽訂器官移植。當我帶著思甜甜走出法院大門的時候,陽光照在她身上。她終于露出了笑容,我知道她這段時間以來一直在失眠。我抱了抱她,說,「小甜甜,我今晚想吃火鍋。」她開心地答應了我,但是我卻始終不敢放松。這件事解決得太簡單了。男主的反應也不太對,雖然在原文中男主確實智商不高,但是他的父母卻為他保駕護航。這次男主卻像被推出來的替罪羊,畢竟男主的父親涉黑。這件事還沒有完,我發消息提醒何隊接著調查。要把社會的毒瘤徹底拔除,才能真正保護像思甜甜這種受害人的平安。為什么有人敢肆無忌憚,不過是因為身后還有更大的保護傘。幾天后我和甜甜一起出門買菜,回家的時候,已經傍晚。我發現有車在跟蹤我們,我立刻拿出手機,但還是晚了一步。我和甜甜被拽上車,我打算呼救,對方卻拿出一張照片,上面的女子被綁著手躺在地上。拿著照片的人笑得人畜無害,「宋小姐,我記得這位夏小冉是您的大學舍友吧。想讓她活著看到明天的太陽,就聽話點。我們老板只是想讓你喝杯茶而已。」思甜甜和我被分開綁著,他們拿走了我的手機和身上的定位器。哎,我還以為他們會和總裁一樣被降智。我在車上被蒙住雙眼,心里暗暗盤算這次要讓他們進去多少年。在我發現自己被跟蹤時就拿報警器報了警,但是手機等都被搜走了。雖然我手握劇本,但是基本啥用沒有。畢竟在原著中百分之八十的劇情是男主的狂拽酷霸帥。百分之二十是對女主的傷害。現在不能說和原著一模一樣,只能說毫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