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朝朝是不是很熟悉!《焉知朝暮》就是Ta寫的哦!主角是付衍白朝朝。快快閱讀起來吧:廚房的燈打在他寬闊的肩背上,多溫馨體貼。我看著付衍有些笨拙地洗菜,水打濕了他不知多名貴的襯衫,可他眼睛里都帶著光,根本不是和我在一起時演戲般地敷衍。在一起的時候,付衍十指不沾陽春水,他享受著我為他做的一切,就連親熱也仿佛是恩賜。...廚房的燈打在他寬闊的肩背上,多溫馨體貼。我看著付衍有些笨拙地洗菜,水打濕了他不知多名貴的襯衫,可他眼睛里都帶著光,根本不是和我在一起時演戲般地敷衍。在一起的時候,付衍十指不沾陽春水,他享受著我為他做的一切,就連親熱也仿佛是恩賜。他心安理得。我不是沒撒嬌求過他給我做一次飯,可他都以工作太忙,要控制飲食拒絕了。只有一次,我痛經痛到在床上打滾,他去給我沖了杯紅糖水。我開心得不得了。那時候,我真的以為人是可以改變的。現在看起來,的確是可以變的,只是那個人不是我而已。直到有一次,我無意中看到他和朋友的聊天記錄。「你還和那個誰在一起啊?」「玩玩嘛。」他輕描淡寫回答,「省事,還干凈。」4我家里還算條件不錯,自從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淪陷了。可他太紅了。追在他身后的富家女不知道有多少。以我的身家背景,在里面根本排不上號。我加了他的微信,卻又不知道說什么,他始終是我的微信聯系人置頂。哪怕每天就是看看他的朋友圈也很開心。他是我的神祇。所以他答應跟我戀愛的時候,我除了喜悅,更多的是惶恐。我不知道他為什么會看上我。娛樂圈美女如云,就算我長得還行,但在那個圈子里也根本不夠看。那是我在卡座和朋友搖骰子的時候,他走了過來。那一瞬間卡座的燈光打在他臉上,我仿佛看見了我的神祇降臨世間,一個字也說不出來。他沖我微笑,對我伸出手:「要不要當我的女朋友?」朋友都知道我喜歡他,可大家都是出來玩多了的人,酒吧這種場景出來的表白,百分之百是大冒險。可即便是這樣,我還是沖他伸出了手。從此踏上永不回頭的劫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