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幾次,齊譯洲在校園里偶遇任筱潔,卻都像是個做賊的一般移開目光,或者走到別的什么,確定任筱潔看不到的地方。有一天,他和任筱潔在拐角處迎面相撞,他看到任筱潔露出一個好看的笑容,眼睛里亮閃閃的,她伸出了自己的手:“好巧啊,你……”可惜任筱潔沒有機會說出后面的話,因為齊譯洲已經越過她走了過去,就像她是個透明人一樣,完全不給面子。任筱潔的手就這樣垂在了半空,她扭頭轉了一眼齊譯洲的背影,齊譯洲眼角的余光也在看著她,就在齊譯洲要看不到她的時候,她的手終于垂下,然后朝著齊譯洲相反的方向走了過去。他們兩個本來就該是這樣的,完全不會相交的平行線,甚至還會背道而馳。齊譯洲覺得自己做的很對,就是應該這樣。他在學校里其實挺受歡迎的,只是齊譯洲自己不知道,他作為家里的老二,比不上父母對老大的專注,也沒有父母對老三的那種寵溺,他一直都是處于相對被忽略的地位。時間久了,齊譯洲自己都覺得習慣了,他甚至以為自己是不需要關注的。在叛逆的時候,還非常討厭有人關注他,他也不喜歡任筱潔看他的眼神,這種時時刻刻的關注,讓他覺得窒息,他就該一個人活著,隨心所欲的活著。所以他早早的就搬出了家,一個人住在公寓里,他們有齊家的股份,個個都有分紅,說句不好聽的,只要他不沾黃賭毒,那這輩子大概可以躺著過。但是一個人越是擁有什么,就不想要什么,總要去追逐一些自己得不到的東西。這種行為,統稱為“賤”!齊譯洲覺得自己就是賤得慌,不然怎么就開始魂不守舍了呢?起因是自己去了一趟團支部,他一直在這里有個掛名,齊譯洲不喜歡參加活動,也不喜歡被圍著問三問四,這和任筱潔還有些關系,因為任筱潔在學生會,學生會時不時就和他們有個合體活動,齊譯洲本來就在躲她,所以更是不想參加,于是他僅僅只能接受有個掛名。他才進門就聽到有人在說什么八卦消息,這種事情太正常不過了,齊譯洲不喜歡被別人議論,當然也不喜歡議論別人,所以他很沉默的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來人看到是他,隨口和他打了聲招呼,也知道齊譯洲這個人不喜歡理人,倒也沒怎么在意,她們兩個似乎在討論什么,聲音漸漸大了起來。“我早就說任筱潔和郁弘雅在談戀愛吧!”“別了吧,他們兩個一點也不配,”對面的人搖了搖頭,“郁弘雅看起來和木頭一樣,雖然這種木頭學霸的人設,還是能打,但是學生會小公主和他在一起,有些不搭?!薄叭误銤嵱袝r候那張嘴就是不饒人,就該找這種嘴笨的做男朋友,吵都吵不起來!”齊譯洲怔了怔,立刻就明白了他們兩個在議論任筱潔和……郁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