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瑟目光閃爍,她在別的人面前是風情嫵媚的酒吧老板,是空城門面上的老板,可在沈雋面前,她什么都不是。
因為,在沈雋面前,什么都會被看得透徹,沒有絲毫保留。
沈雋就是有這樣的能力,那雙黢黑的雙眸仿佛能看穿人心。
她緊了緊呼吸,對上沈雋淡然如水的眼眸,她的背脊忽然一涼,冒出層層的冷汗。
“錦瑟?”
嗓子眼仿佛堵上了一層棉花,她咽了咽,“喜歡。
”
本以為這一句承認之后要面臨著責罰,可沈雋在聽完她的話之后,意味不明地笑了一下。
“喜歡一個人是什么感受?錦瑟,你能跟我說說嗎?”
錦瑟目光復雜,在她的印象里沈先生從來不會問這個問題,但她還是小心翼翼地回答:“喜歡一個人,就是無時不刻想見到對方,想讓對方好,不顧一切地想要和對方在一起。
”
這就是錦瑟心里對喜歡的定義,她希望沈雋一切都好。
沈雋靜默地聽她說完這些,唇畔的笑意不減,“聽起來倒是挺辛苦的。
”
錦瑟身子輕輕地瑟縮了一下,“沈先生……”
沈雋溫和地看著她的臉,用手帕輕輕擦掉她額頭上冒出來的細密汗珠。
“我不是怪你的意思,錦瑟,喜歡應該是正常人都應該擁有的情感,你也不外如是。
”
他松開她的手腕,“回去休息吧,辛苦你了。
”
錦瑟拿著水杯出去,她反手把門關(guān)上,低頭看了一下手腕,白皙的肌膚上多了一圈指印,沈雋留下來的。
想到男人剛才問她的那些話,她苦笑了一下。
他不責罰她,是因為他壓根就不在乎,根本就不在意別人的喜歡,因為沈雋,他是個不知道感情的冷血‘怪物’。
而在她出去之后,沈雋在床邊坐了一會兒,低頭把玩著紅手串。
喜歡?
什么才是喜歡?
夜色已深,他躺在床上睡了過去。
他已經(jīng)很久不做夢了,幾乎沒有什么事情能入侵他的夢境,可今晚卻夢到了小的時候。
很小的時候,將近三十年了。
其實已經(jīng)不太記得初到里昂西部群山之間的那座古堡是什么季節(jié),因為太小了而沒有什么記憶。
他能記得的是六歲的時候,他和其他被送到那里的孩子一樣,被關(guān)在寬敞的地下室。
那里常年不見陽光,每個人都是面黃肌瘦的。
身體不好的他每一次都被人擠在后面,等輪到他的時候,食物已經(jīng)所剩無幾了。
好在他吃的并不多。
他向來吃的都不多。
在這里,他們每天都會被餓到一定程度,才有食物吃,日復一日地,像訓練牲畜一樣的馴養(yǎng)著他們,可沒有一個人敢反抗。
他們還都只是孩童。
那時候他沒有名字,每個人都是用數(shù)字作為代號,他的代號是十三。
“十三,你快死了。
”看管他們的是個身材高大魁梧的白人大漢,插著腰,居高臨下地看著蜷縮在角落的他。
他幾乎已經(jīng)聽不到對方在說什么,他有先天的哮喘,昨晚差一點就要死過去,現(xiàn)在連睜眼的力氣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