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唱,擠著早八的地鐵,依舊每天開心。
每天回家推開門,都會故意拖長聲音喊一句:
老婆,我回來了~
一手抱著我,一手將買的新衣服遞給我,嘚嘚瑟瑟道:
去,給大爺換上瞧瞧~
他依舊是每月給我買一身新衣服,熱衷于換裝游戲。
他說,等以后有錢了給我換大房子,做一個超大的衣帽間,買一屋子的漂亮衣服。
那年,他送我一只叫團團的貓貓,我喜歡得不行。
他為了我洗手作羹湯,研究了很多食譜,還偷學了他們學校的咖喱雞。
閑暇之時,我們窩在沙發上追追劇,打打游戲,團團就在我們腳邊呼嚕嚕打轉。
我想,這樣的生活真的就很好了。
我不需要他攢什么一百萬,只要我們心意堅定,誰都無法阻攔。
可那時還不明白,門當戶對這四個字,到任何時候都不過時。
我們之間,遠隔千山,是永遠跨不過的。
后來,他媽媽來找過他,他依舊堅定。
后來,他參加了一個同學的聚會,很多人都開始小有名氣,只有他,早將夢想拋于腦后。
那天,他一個人躲在樓下抽了好久的煙,神情落寞。
我對他說:陳槐序,你回家吧。
他卻怒氣沖沖地抱起我往床上扔,直折騰到我沒力氣,反復求他。
他讓我保證再也不說這樣的話,他說什么都比不上老婆重要。
時光蹉跎一年又一年,二十五歲時,我弟喝酒開車撞死了人。
他嚇得不知如何是好,給我媽打電話,我媽竟然讓他跑。
直到他被抓住,我媽哭著給我打電話:
安安,你一定要救救你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