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名叫恩啟都,他赤身裸體,頭發亂得像荒草,跟野獸混在一塊兒,自由自在地在草原和森林里跑。他力大無窮,卻愛搗亂,扯壞獵人的陷阱,嚇跑獵物。獵人們急得沒法,跑到王宮告狀。我在殿里聽到他們嚷:「這野人太壞了!再不管,我們都得餓肚子!」
吉爾伽美什坐在王座上,皺著眉。他召來神廟里的莎姆哈特——一個侍奉伊什塔爾女神的女子。她美得讓人移不開眼,身上有種勾魂的魅力。吉爾伽美什對她說:「莎姆哈特,去水源地,用你的本事讓恩啟都變成我們的人。」
這主意聽著大膽,我心想,恩啟都可是野人,脾氣誰說得準?可莎姆哈特只是點頭,眼神從容。她披上輕紗,帶了點行頭就去了。我好奇,悄悄跟在后面,想看看這事怎么發展。
莎姆哈特來到水邊,恩啟都果然在那里。他皮膚黝黑,肌肉結實,正低頭喝水,一群鹿和野牛圍著他。莎姆哈特沒急著上前,她站在不遠處,緩緩解開衣袍,露出曼妙的身姿,如同伊什塔爾女神降臨。我遠遠看著都覺得心跳快了幾分,更別提恩啟都了。他愣在原地,眼睛直勾勾盯著莎姆哈特,被她的美色定住了。
然后,莎姆哈特走上前,用她的溫柔和魅力徹底俘獲了恩啟都。他們在水邊纏綿,整整六天七夜沒停過。激情點燃了恩啟都心里的火,那狂熱的性愛就像一場儀式。莎姆哈特用自己的身體和魅力,讓恩啟都從野獸變成了人。
恩啟都變了樣。他站得更直,眼神里有了人的光彩。他再去水邊,那些鹿和野牛卻跑開了,不再跟他親近。他的眼神有點茫然,但那不是失去,而是覺醒。他的人性被點亮,他不再滿足于在荒野游蕩,而是開始渴望人的生活。
莎姆哈特給他穿上衣裳,帶他到牧羊人營地,教他吃烤得金黃的麵包,喝香醇的啤酒,還教他說話、梳理頭發。恩啟都笨拙地學著,慢慢像個文明人了。她還跟他講烏魯克的事,講吉爾伽美什的霸道。恩啟都聽了,拳頭攥緊,說要去烏魯克挑戰吉爾伽美什。莎姆哈特只是笑了笑,像早料到這一步。我看著他大步朝烏魯克走去,心想,這城里要熱鬧了。
回想起來,那六天七夜的性愛,不只是恩啟都和莎姆哈特的私事,更是一場人性的洗禮。莎姆哈特用她的魅力和智慧,喚醒了恩啟都,讓他從野人變成了一個有情感、有目標的人。他不再是草原上無拘無束的野獸,而是開始追尋屬人的生活——有衝突,有友誼,有意義。
我不禁感慨,女人的力量,有時候比王者的權杖還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