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歲月如梭,轉眼已是十余年。
在大伯的庇護和教導下,我不再是那個只會哭泣和下跪的無助小郡主。
我熟讀經史子集,也習弓馬騎射。
大伯說:皇家的女兒,當然有不輸男兒的風骨和本事。
十五歲那年,我向大伯提出,我想參加兩年后的女官選拔。
大伯沉默了很久,最后只是摸了摸我的頭說:你想做什么,就放手去做,大伯永遠是你最堅實的后盾。
為了備考,我需要查閱大量的典籍史料,因此常常出入皇家書閣。
一日,我在整理前朝卷宗時,無意中發現了一段關于童養媳的記載。
那些文字,瞬間將我拉回了十年前那個絕望的冬日。
我這才想起,當年那個差點成為我夫君的御史之子。
我派人去打聽,才知道,御史一家早在九年前就因貪腐案被抄家流放了。
據說,他那個癡傻的兒子,在流放途中就病死了。
我站在書閣的窗前,看著外面明媚的陽光,心中百感交集。
若不是大伯及時趕到,我的命運,或許早已和那些冰冷的文字一樣,被埋葬在歷史的塵埃里。
女官選拔那天,我以一篇論述邊防策略的策論,技驚四座,拔得頭籌。
授官儀式上,我穿著一身嶄新的緋色官服,站在太和殿前。
我看到站在百官之首的大伯,他正看著我,眼中是滿滿的驕傲和欣慰。
成為女官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請求面見當朝的史官。
我將我父親的故事,將公主府那段不堪的往事,原原本本地告訴了他。
我沒有添油加醋,也沒有刻意隱瞞,只是作為一個親歷者,平靜地陳述事實。
史官聽完,唏噓不已。
他答應我,會將這段記載,不加修飾地錄入當朝的列傳中。
臨走前,史官問我:您......還恨那位殿下嗎
我搖了搖頭。
不恨了。
我輕聲說:只是覺得可悲。
一個女人,為了所謂的臉面和權欲,親手將摯愛推入地獄,將骨肉棄如敝屣,最終落得眾叛親離,形同瘋魔的下場。
恨她,已經沒有意義。
讓她作為一則警世的寓言,永遠地活在史書的字里行間里,被后人評說、審視,或許才是對她最永久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