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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開了那座小城,再也沒有回去過。

后來,我聽一個和向晴家沾點親戚的舊同事說起。

向晴最終還是沒能保住她家的“根”。

買下地皮的新主人,是個外地來的富商,直接把向家村推平,在原址上修了養生院。

據說動工那天,向家的族人去鬧過,被富商的保鏢打得頭破血流。

而向晴,因為欠了親戚朋友一屁股債,被告上法庭,成了失信被執行人,連高鐵都坐不了。

她只能守著癱瘓的母親,在那個她曾經拼命想逃離的小城里,日復一日地腐爛下去。

陳銘也沒落得什么好下場。

他名聲臭了,孩子又不是自己的,向家自然容不下他。

他成了小城里徹頭徹尾的笑話,最后灰溜溜地回了家。

至于我,在離婚后的第二年,用收回來的資金,開創了分公司。

事業做得風生水起,每天都很忙,但也很充實。

偶爾在深夜,我也會想起向晴。

想起我們曾經一起吃泡面,一起畫圖到天亮的夜晚。

但那點僅存的溫情,很快就會被那段婚禮視頻里的對話沖刷干凈。

各司其職。

她倒是把這四個字,貫徹得很徹底。

只可惜,她選錯了交易的對象。

三年后,我的品牌在國外拿了獎。

慶功宴上,我喝了很多酒。

助理扶我回酒店的路上,我接到了一個陌生號碼的來電。

電話那頭,是向晴的哭聲。

她反反復復地喊著我的名字,說著“我錯了”,“我后悔了”。

我聽著,只覺得聒噪。

“女士,您打錯了。”

我掛斷電話,將她再次拉黑。

車窗外,是異國她鄉璀璨的夜景。

我靠在椅背上,忽然就笑了。

手機震了一下,是朋友發來的消息。

“恭喜宋總,喜提國際大獎,準備怎么慶祝?”

我回了兩個字。

“旅游。”

是啊,旅游。

我終于可以,只為自己而活,去任何想去的地方,做任何想做的事。

我不需要成為誰的月亮,去借誰的光。

我自己,就是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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