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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2 (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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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末,初霜。

地鐵四號線某站換乘通道,燈箱屏幕亮起,背景干凈,只有一行白字:

林晚舟,給我一次當面道歉的機會。

這一幕,僅三秒,就被等車乘客拍下發(fā)到了社交平臺。

很快,沈嘉嶼地鐵屏道歉登上熱搜榜。

起初只是吃瓜圍觀,網(wǎng)友戲稱現(xiàn)實比偶像劇更瘋,但不到兩個小時,熱度急劇發(fā)酵,評論從調侃滑向質疑。

與此同時,部分市民開始投訴:“這種形式很像騷擾。”

公關團隊火速聯(lián)系運營商要求撤稿,廣告平臺則回應:

“客戶已提前購買7天投放,無法撤銷,除非由司法申令或原申請人親自出具終止函。”

沈嘉嶼那一刻才意識到,他做錯了。

那不是道歉,那是打擾。

他說服自己只是一句想當面說清楚。

但對林晚舟而言那可能是越界,是再一次侵入她重新構建的世界。

他坐在辦公室里,看著手中尋人碼的數(shù)據(jù)統(tǒng)計:

從昨天上線以來,點擊率飆升。

但他知道,那其中沒有她。

她不會掃碼,也不想聽解釋。

她要的從來都不是一句“我后悔了”。

他的律師周謹當晚趕到,語氣罕見嚴厲:

“你知不知道,如果她提起邊界侵犯訴訟,這件事可以作為重要材料?”

沈嘉嶼沉默。

“不是你愿不愿意承擔,而是你是否意識到。她已經給你留夠體面了,是你沒控制住自己。”

“我不是想打擾她”

“你做到了。”

周謹打斷他,“如果你還想挽回一點尊重,就立刻下架所有尋人內容。”

他沒有爭辯,只點頭:

“我親自寫終止函。”

那晚,他坐在會議桌前,寫下一封措辭正式卻誠懇的申請:

“本人沈嘉嶼,現(xiàn)申請終止一切以林晚舟為關鍵詞進行的內容推送、廣告植入、系統(tǒng)跳轉與數(shù)據(jù)追蹤行為。

該請求為本意,不受任何商業(yè)目的驅動,目的僅為保障對方隱私權、行動自由權與精神獨立性。”

律師收走函件時,順手把地鐵撤稿回執(zhí)交給他。

白紙黑字,蓋章清晰。

沈嘉嶼握著那張紙,久久沒有放下。

他忽然明白。

這比一千句“我愛你”“我錯了”“回來好嗎”更有效。

這一紙回執(zhí),是他第一次真正尊重她。

他終于承認,愛不是出現(xiàn)在她面前,是從她的世界安靜退出。

第二天,他把書店app里早前植入的積分尋人碼也徹底清除,親自打電話給開發(fā)部主管:“以后不許任何人以我的名義推送涉及她的內容。誰都不行。”

“包括你的生日祝福?”

對方小心問。

他苦笑:“我連她的生日都不能打擾了。”

那天晚上,他在辦公桌前燒掉最后一份她未簽字的書展合伙協(xié)議,攤開一張筆記紙,寫下兩行字:

“我本來想用聲音留下歉意,

后來才懂,沉默是最誠懇的表達。”

此刻的他,已經不再想追回她。

而是想,把追的念頭本身也,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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